城市水管理机构改革实施建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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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中国666个城市中有100多个严重缺水,其中特别严重缺水的有30多个城市,石家庄市是其中之一。城市年用水量3.8~4.0亿m3,每年地下水补给量为2.5亿m3,年地下水超采约1.4亿m3,地下水漏斗中心水位下降平均每年约2m,漏斗区达400余km2,依此推测,地下水可采量只可供15~20年,潜伏着严重用水危机。由市政府投资开辟了地表水源,日产规模30万m3的水厂1996年正式投产运营,打破了
摘要:中国666个城市中有100多个严重缺水,其中特别严重缺水的有30多个城市,石家庄市是其中之一。城市年用水量3.8~4.0亿m3,每年地下水补给量为2.5亿m3,年地下水超采约1.4亿m3,地下水漏斗中心水位下降平均每年约2m,漏斗区达400余km2,依此推测,地下水可采量只可供15~20年,潜伏着严重用水危机。由市政府投资开辟了地表水源,日产规模30万m3的水厂1996年正式投产运营,打破了单一地下水源,对地下水的超采有所缓解。目前城市内有地下水源井802眼(厂矿638眼,市政供水164眼),总供水能力约80-90万m3/d,加上地表水,城市总供水能力为120万m3/d,其中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能力约60万m3/d,自备井约50万m3/d,郊区等10万m3/d.1996年全市供水量3.78亿m3,其中自来水公司供水约1.9亿m3,自备井约1.8m3.
关键词:管理机构 改革
1. 石家庄市城市概况
1.1 石家庄市是河北省省会,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中心,地处京津要地,是中国环渤海及华北地区的重要工业基地和中心城市。全市辖6区、17县(市) 总面积1.58万km2,总人口860万人,其中市区307km2,建成区105km2,市区人口154万人。(参考《建筑中文网》)
1.2 石家庄市是我国距首都北京最近的一个省会城市,也是我国目前唯一的铁路和高速公路同为十字交汇的城市(铁路有京广、石德、石太,高速有京石、石安、石太、石港)。航空港已通达全国二十多个主要大中城市,并有定期香港、俄罗斯国际航班。石家庄市是全国交通枢纽城市,也是全国纺织、医药、化工、电子机械、建材工业的重要基地,1997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为780亿元人民币,财政收入54亿元人民币,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1100美元/年,在全国一类经济强市中排名第15位,GDP约占全省的1/5.石家庄市又是我国北方重要商贸中心和物资集散地,1997 年底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38亿元,集贸市场成交额达403亿元,市区内电话装机容量超过60万门,万人占用量居全国前列。
1.3 中国666个城市中有100多个严重缺水,其中特别严重缺水的有30 多个城市,石家庄市是其中之一。城市年用水量3.8~4.0亿m3,每年地下水补给量为2.5亿m3,年地下水超采约1.4亿m3,地下水漏斗中心水位下降平均每年约2m,漏斗区达400余km2,依此推测,地下水可采量只可供15~20年,潜伏着严重用水危机。由市政府投资开辟了地表水源,日产规模30万m3的水厂1996年正式投产运营,打破了单一地下水源,对地下水的超采有所缓解。目前城市内有地下水源井802眼(厂矿638眼,市政供水164眼),总供水能力约80-90万m3/d,加上地表水,城市总供水能力为120万m3/d,其中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能力约60万m3/d,自备井约50万m3/d,郊区等10万m3/d. 1996年全市供水量3.78亿m3,其中自来水公司供水约1.9亿m3,自备井约1.8m3.
1.4 石家庄市每天排除生活和工业污水约90万m3,其中厂矿企业有十几座污水处理设施(制药、纺织等),有城市污水处理厂一座 ? 桥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为16万m3,城市污水处理率约18%,现正立项拟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贷款额5000万美元)筹建一座日处理50万m3的污水处理厂,位置在城市东南郊,预计2001年底建成投产。 目前项目正在积极筹建运作中。
2.水管理机构设置现状
2.1目前机构名称及职能
目前石家庄市从事水管理的有9个政府部门,职能处、室、站、公司有12个,详见图2-1.从该框图中可看出各机构均有水管理的内容,但各自侧重点不同,其机构形成有历史原因,也是以往社会发展的需要。
2.2机构形成的历史沿革
(1) 建国前,中国是个小农经济为主的农业国家,历史上并无统一的全国水管理部门。1949年以后国家重视水利事业,由于治淮、治黄及治理海河等大型工程的需要以及对“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的认识,中央政府在建国初期成立了水利部,省成立了水利厅,地区成立了水利局,水利部门主要负责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大江、大河、湖泊、水库的治理,防汛以及农田水利建设、农田灌溉管理等,水利和农业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般地方领导把水利部门划归在“农业口”。
(2) 中国的城市供水、排水历史上一直归城市市政公用事业部门管理(建国前称卫生工程局、市政工程局,公用事业局等),建国后地方上称建设局、城建局或市政公用局,省称建设厅(或建委),国家称建设部或建工部,因此城市供水、排水历史上一直归建设部门来管理。
(3) 建设部门专业分工越来越细,地方建设局逐步分解为城建局、建工局、房管局、规划局、公用局、环境卫生局、园林局等,随着机构分设,也把管理权分解了出去,如规划局审批打井位,将原来城建局的职能划出带走,建委节水办审批企业用水等。
(4) 由于建设部门是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还承担了指导城市防洪职能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等职能。
2.3社会发展需要
(1) 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中国由于工业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逐渐严重,因此在七十年代中期,国家、地方相继成立了环保部门,国家称总局,省、地方称环保局,负责水、大气、废渣、噪声的污染控制和监测,同时对企业的水污染排放实行达标排放,不达标罚款的政策。环保部门统一管理环境质量,行使政府环保职能。
(2) 地质矿产部门过去主要任务是寻矿、探矿,八十年代后国家赋予了它对矿产资源的管理职能,水被认为是天然资源之一,地矿部承担了地下水行政管理职能,其下属水文地质部门除了勘探水资源,摸清地下水资源情况外,另外有部分管理职能,如参与规划合理的开采(基本做到采储均衡),对开采矿泉水、地热水办理采矿许可证等。
(3) 进入八十年代后“节约用水”成为国内外十分关注的课题,地方政府为了突出抓好全民(包括工业和民用)的节水工作,在多个部门成立了“节约用水办公室”,分别制定用水标准,由不同部门收取水资源费。
(4) 国家加强立法,制定了食品卫生法,明确饮用水的水质标准由卫生部门监控,因此地方卫生检疫部门直接参与管理供水的检测、抽查等工作。
(5)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国家制定了“水法”,明确水的行政管理部门是地方的水利部门。为了加强水的管理,提出了“用水许可证制度”。由于机构改革未及时进行,水资源统一管理与原有的管理体系发生了交叉和重叠。
2.4利益驱动与争权
(1) 国家和地方立法中规定了多种收费,如排污收费、超标排放收费、 水资源费、排水有偿使用费、水资源保护费以及各种管理费,由于未实施“收支两条线”,谁收费谁方便,所以原本没有异议的事却产生了矛盾,如水利部门与城建部门为征收水资源费的范围发生争执,地矿部门与水利部门在审批取水许可证及征收河道采砂费出现争议等。
(2) 改革年代精减机构是大趋势,但有些部门为了显示本部门工作的 “重要性”,凡已有的职责决不放松,可有可无的职责尽量拉过来,沾边的就不断延抻扩大,造成“你有我有全都有”,原本一两个部门管就可以的,现在牵连出八、九家。
3.现状机构的利与弊
3.1在一定时期的积极作用
分部门、分级管理也曾发挥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主要是分工细,各司其职,人力充足。在节水、环保、水利建设等方面均为专业化管理,对环境、节水、农田基本建设等方面都曾取得较明显的成果,由于分工细,对环保、水资源开采、供水、排水、节水各项工作均有政府法规或行政规章,在一定时期,执法依据和执法力度相对增强。
3.2主要弊端
(1) 未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未能从全局评价水资源量,筹划用水,难于制定水中长期供求计划。审批取水政出多门,曾造成失控,无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及合理利用。
(2) 部门多、管理权限分散,决策缺乏全局系统考虑,有时实施不同步,影响事业的正常发展。如地表水厂的原水水费、水资源费未纳入整个系统考虑;水库的检修与城市供水未能做好协调;污水处理后的再生水未能及时重复利用等。由于城建部门和水利部门是分管分设,缺乏通气和协调,因此不能统一管理工程,统一筹划经济效果,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
(3) 不利于向市场经济过渡。 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不分,无论是水利供水还是城市供、排水都是作为福利事业由国家经营的,水行业长期亏本、负债经营、靠政府补贴,极大地增加了财政负担。供水、排水企业不是独立法人,行政干预很多,企业化名存实亡,造成供、排水事业连年亏损,政府补贴年年增加,已不堪重负。诸多行政部门把企业几乎禁锢在很小的天地里无法飞速发展,而政府诸多部门陷入了繁锁的事务性工作中无法摆脱,人员臃肿,事业发展受到影响。市场经济要求“小政府、大社会”,政府应侧重宏观调控和立法,发挥全局性、政策性的指导作用。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608/65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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