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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社区的规划问题、规划原则和设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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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养老社区是当前老龄化发展浪潮下的新兴事物,各地方政府和开发商都在积极开展养老社区建设。本文针对目前市场上养老社区的主要类型,分析了其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笔者近年的研究成果和设计实践经验,以综合型养老社区为例,从选址与规模、道路与交通组织、建筑功能与布局形式等几个方面给出了相应的规划原则与设计建议。
1 背景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776亿,占总人口的13.26%。预计到2050年,60岁以上人口将达到4.3亿~4.5亿,占总人口的1/3。我国将进入人口高龄化、社会少子化的新阶段。(参考《建筑中文网》)
根据未富先老、快速老龄化的基本国情,以及考虑我国传统居住文化的特点,政府确立了基本养老方针,即: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同时确立了“9073”养老格局:90%的老人在社会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的老人通过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3%的老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
从政府提出的养老政策中可以看出,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将成为我国老人的主要养老方式。这与我国老年人的养老居住意愿相符合。根据2006年我国老龄科研中心的资料,有85.05%的老人希望在家养老。这是有其内在合理性的。老人在家里可以亲近家人和朋友,可以利用各类熟悉的社区设施,可以继续在原有的社会关系中交往和参加各类活动。这有助于保持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给予其长期的精神支持,以提高养老生活的质量。而养老社区的建设正是实现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重要环节。
2 当前养老社区的发展状况与问题分析
近两三年来,老龄化的发展使养老社区开发建设掀起热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未来五年将新增各类养老床位342万张①。最近各地方政府都在大力加强养老社区或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同时,一些社会力量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保险、投资公司,酒店管理及相关服务管理企业等都看到养老地产的商机,积极涉足养老社区的开发建设。市场上也有一些较为成功的案例,如北京太阳城和上海亲和源等等。
2.1 养老社区的主要形式
目前市场上已有的养老社区可以归纳为三种主要类型:一类是配建于普通居住区中的养老社区或养老住宅,一类是专门建设的综合性养老社区,还有一类是结合旅游、养生地产开发建设的度假型养老社区。每个类型的养老社区均有其鲜明的特点。
2.1.1 普通居住区中配建的养老社区或养老住宅
这种配建式的养老社区是指在普通居住区中加入老年人居住组团、楼栋或套型,以及一些适老化的配套设施(图1)。相比于仅有老人居住的社区而言,这种“混居”社区能够让老人接触到其他年龄段的居住者,保持与外界环境的接触,同时老人还可以与自己的子女或亲友邻近居住在同一个社区中,便于相互照顾。
2.1.2 专门建设的综合型养老社区
与第一种类型不同,综合型养老社区中的居住者主要都是老人,通常建设在市郊环境较好的地方,用地规模从几十亩到几百亩,包含养老住宅、养老公寓、养老护理机构等多种适合老人的居住类型,可以为各类身体状况(健康、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持续的生活照护。社区中会配有老年活动中心、康体中心、老年医院、老年大学等公共服务设施(图2)。
2.1.3 结合旅游、养生地产建设的度假型养老社区
度假型养老社区的最大特点是依托旅游、养生等特色资源开发建设,例如一些在海南、云南地区建设的老年社区。这类养老社区中通常可根据自身的资源特色而搭配相应的养生、康复、休闲业态,例如农业采摘、温泉水疗等等。老人可以在一年当中的某个季节或时段来此居住,也可以与家人共同前来度假,是一种具有时令性特征的居住形式。
2.2 目前养老社区在规划设计时存在的问题
2.2.1 缺乏专门的养老社区规划建设标准
养老社区的建设应从城市整体规划布局的角度来考虑。目前由于养老社区的发展尚属起步阶段,各地方政府虽然制定了建设指标(建设量),但并未给出更为具体的规划指导意见,可供参考的成功案例又不多,这就加大了开发和设计的难度。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养老社区建设的规范标准或指导手册。普通居住区在建设时可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②等,但针对养老社区这一新兴的居住区形式,并没有专门的规划建设标准。一些已有的老年建筑相关规范如《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③、《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④中,由于考虑到普适性的要求,通常会更多地强调无障碍等基本设计原则,而对于养老社区中如何针对老人的特殊要求进行设计讲解得并不详细,不能较好地指导养老社区规划设计。
发达国家对于养老社区或养老住宅通常都有专门的建设标准或行业指导手册。例如美国的设施指南研究所编制的医疗保健设施设计指导手册,其中对各类养老机构的规模、选址要求等都有具体规定;日本不仅国家对各类养老设施和养老住宅有相应的建设规范和运营标准,各地方政府和相关行业领域也都编写了相应的设计手册和标准图集,对设计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另外,已有的规划指标要求并没有受到重视。我国一些地方对于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中应配建的养老机构及相应配套设施有具体的设计指标要求,但并没有得到良好的执行。
2.2.2 对养老社区规划设计感到无从入手
目前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社区的建设,很多企业都想开发养老社区,但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往往遇到许多困境。
首先,开发和投资企业对于自身如何获得土地以及采取何种开发模式仍在摸索,在拿到土地后也并不知道如何进行规划。目前开发商拿到的养老社区建设用地大多集中在城市郊外,地块规模通常较大,有的甚至达到几千亩。面对这样一大片土地该从何入手,开发商往往没有头绪。有的提出要建设几千张甚至上万张床位的“老年城”,而事实上老人并不一定希望集中居住在一起,过大的社区规模对于后期运营管理也会带来很大困难。
其次,在进行养老社区规划时不知如何做到与老人生活相关。笔者接触到的很多开发商都提出要做最高端的养老社区,其实对于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并不理解,仅限于建设高尔夫球场、温泉,让居住房间达到几星级别等等。养老社区在规划时不仅仅是增加一些老年活动场地或者设置无障碍坡道,而是应该针对老人需求有特殊分析。例如社区中为老人提供的跳舞场地,其位置既要考虑光线、通风等条件,又要想到须设置休息座椅、提供插座等细节。
还有的项目规划标榜“养老社区”,拿“养老”、“养生”当概念,但实际没有做到真正的适老化,导致养老社区仅仅流于口号和表面形式。一些开发企业错误地认为规划建设不重要,只要后期能够提供相应的服务就可以,但其实服务与硬件设施是有很大关系的。如果没有前期在设计上做好伏笔,后期服务管理的很多工作都难以完成。
2.2.3 简单照搬国外模式,缺少深刻理解
最近的养老地产开发热潮促使很多开发商、投资者或政府人员都到国外参观考察,从中学习了一些先进的设计经验和管理模式,并希望能够将其在国内推行和实现。然而养老社区发展是带有时代和地域特征的,从国家整体的政策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到老年人的居住习惯,再到社区的服务管理模式,都会对规划建筑形式产生影响。如果对发达国家的发展背景不够了解,直接“生搬硬套”,就会产生一些问题。
第一,盲目追求“高端”形式,与我国现阶段发展水平不匹配。发达国家步入老龄化社会已有百年以上的历史,其养老设施覆盖体系比较完善。目前看到的国外高端、豪华的养老社区是在经历了很长的发展历程后形成的,并且也仅仅是其养老体系中的一部分。我们应当分析我国当前的老龄化程度等同于发达国家历史上的哪一时期,当时他们的养老社区发展形式是什么特征。通过对比发现,中国当前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比例为8.87%,接近日本1980年代的比例9.1%⑤,与美国20世纪50、60年代相近⑥。日本在1980年代的养老建筑以多人间(四人间或者六人间)为主要居住形式,直到1990年代中后期才向双人间、单人间转变,继而到2000年以后开始全部推行单人间。我们现在建设养老社区也应在一定总量下平衡不同经济状况老人的比例关系,而不应一味追求高端的设施配备、追求房间是单间,否则既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又增加了运营管理成本。这其实与我国“未富先老”的国情并不相符。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776亿,占总人口的13.26%。预计到2050年,60岁以上人口将达到4.3亿~4.5亿,占总人口的1/3。我国将进入人口高龄化、社会少子化的新阶段。(参考《建筑中文网》)
根据未富先老、快速老龄化的基本国情,以及考虑我国传统居住文化的特点,政府确立了基本养老方针,即: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同时确立了“9073”养老格局:90%的老人在社会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的老人通过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3%的老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
从政府提出的养老政策中可以看出,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将成为我国老人的主要养老方式。这与我国老年人的养老居住意愿相符合。根据2006年我国老龄科研中心的资料,有85.05%的老人希望在家养老。这是有其内在合理性的。老人在家里可以亲近家人和朋友,可以利用各类熟悉的社区设施,可以继续在原有的社会关系中交往和参加各类活动。这有助于保持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给予其长期的精神支持,以提高养老生活的质量。而养老社区的建设正是实现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重要环节。
2 当前养老社区的发展状况与问题分析
近两三年来,老龄化的发展使养老社区开发建设掀起热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未来五年将新增各类养老床位342万张①。最近各地方政府都在大力加强养老社区或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同时,一些社会力量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保险、投资公司,酒店管理及相关服务管理企业等都看到养老地产的商机,积极涉足养老社区的开发建设。市场上也有一些较为成功的案例,如北京太阳城和上海亲和源等等。
2.1 养老社区的主要形式
目前市场上已有的养老社区可以归纳为三种主要类型:一类是配建于普通居住区中的养老社区或养老住宅,一类是专门建设的综合性养老社区,还有一类是结合旅游、养生地产开发建设的度假型养老社区。每个类型的养老社区均有其鲜明的特点。
2.1.1 普通居住区中配建的养老社区或养老住宅
这种配建式的养老社区是指在普通居住区中加入老年人居住组团、楼栋或套型,以及一些适老化的配套设施(图1)。相比于仅有老人居住的社区而言,这种“混居”社区能够让老人接触到其他年龄段的居住者,保持与外界环境的接触,同时老人还可以与自己的子女或亲友邻近居住在同一个社区中,便于相互照顾。
2.1.2 专门建设的综合型养老社区
与第一种类型不同,综合型养老社区中的居住者主要都是老人,通常建设在市郊环境较好的地方,用地规模从几十亩到几百亩,包含养老住宅、养老公寓、养老护理机构等多种适合老人的居住类型,可以为各类身体状况(健康、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持续的生活照护。社区中会配有老年活动中心、康体中心、老年医院、老年大学等公共服务设施(图2)。
2.1.3 结合旅游、养生地产建设的度假型养老社区
度假型养老社区的最大特点是依托旅游、养生等特色资源开发建设,例如一些在海南、云南地区建设的老年社区。这类养老社区中通常可根据自身的资源特色而搭配相应的养生、康复、休闲业态,例如农业采摘、温泉水疗等等。老人可以在一年当中的某个季节或时段来此居住,也可以与家人共同前来度假,是一种具有时令性特征的居住形式。
2.2 目前养老社区在规划设计时存在的问题
2.2.1 缺乏专门的养老社区规划建设标准
养老社区的建设应从城市整体规划布局的角度来考虑。目前由于养老社区的发展尚属起步阶段,各地方政府虽然制定了建设指标(建设量),但并未给出更为具体的规划指导意见,可供参考的成功案例又不多,这就加大了开发和设计的难度。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养老社区建设的规范标准或指导手册。普通居住区在建设时可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②等,但针对养老社区这一新兴的居住区形式,并没有专门的规划建设标准。一些已有的老年建筑相关规范如《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③、《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④中,由于考虑到普适性的要求,通常会更多地强调无障碍等基本设计原则,而对于养老社区中如何针对老人的特殊要求进行设计讲解得并不详细,不能较好地指导养老社区规划设计。
发达国家对于养老社区或养老住宅通常都有专门的建设标准或行业指导手册。例如美国的设施指南研究所编制的医疗保健设施设计指导手册,其中对各类养老机构的规模、选址要求等都有具体规定;日本不仅国家对各类养老设施和养老住宅有相应的建设规范和运营标准,各地方政府和相关行业领域也都编写了相应的设计手册和标准图集,对设计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另外,已有的规划指标要求并没有受到重视。我国一些地方对于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中应配建的养老机构及相应配套设施有具体的设计指标要求,但并没有得到良好的执行。
2.2.2 对养老社区规划设计感到无从入手
目前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社区的建设,很多企业都想开发养老社区,但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往往遇到许多困境。
首先,开发和投资企业对于自身如何获得土地以及采取何种开发模式仍在摸索,在拿到土地后也并不知道如何进行规划。目前开发商拿到的养老社区建设用地大多集中在城市郊外,地块规模通常较大,有的甚至达到几千亩。面对这样一大片土地该从何入手,开发商往往没有头绪。有的提出要建设几千张甚至上万张床位的“老年城”,而事实上老人并不一定希望集中居住在一起,过大的社区规模对于后期运营管理也会带来很大困难。
其次,在进行养老社区规划时不知如何做到与老人生活相关。笔者接触到的很多开发商都提出要做最高端的养老社区,其实对于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并不理解,仅限于建设高尔夫球场、温泉,让居住房间达到几星级别等等。养老社区在规划时不仅仅是增加一些老年活动场地或者设置无障碍坡道,而是应该针对老人需求有特殊分析。例如社区中为老人提供的跳舞场地,其位置既要考虑光线、通风等条件,又要想到须设置休息座椅、提供插座等细节。
还有的项目规划标榜“养老社区”,拿“养老”、“养生”当概念,但实际没有做到真正的适老化,导致养老社区仅仅流于口号和表面形式。一些开发企业错误地认为规划建设不重要,只要后期能够提供相应的服务就可以,但其实服务与硬件设施是有很大关系的。如果没有前期在设计上做好伏笔,后期服务管理的很多工作都难以完成。
2.2.3 简单照搬国外模式,缺少深刻理解
最近的养老地产开发热潮促使很多开发商、投资者或政府人员都到国外参观考察,从中学习了一些先进的设计经验和管理模式,并希望能够将其在国内推行和实现。然而养老社区发展是带有时代和地域特征的,从国家整体的政策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到老年人的居住习惯,再到社区的服务管理模式,都会对规划建筑形式产生影响。如果对发达国家的发展背景不够了解,直接“生搬硬套”,就会产生一些问题。
第一,盲目追求“高端”形式,与我国现阶段发展水平不匹配。发达国家步入老龄化社会已有百年以上的历史,其养老设施覆盖体系比较完善。目前看到的国外高端、豪华的养老社区是在经历了很长的发展历程后形成的,并且也仅仅是其养老体系中的一部分。我们应当分析我国当前的老龄化程度等同于发达国家历史上的哪一时期,当时他们的养老社区发展形式是什么特征。通过对比发现,中国当前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比例为8.87%,接近日本1980年代的比例9.1%⑤,与美国20世纪50、60年代相近⑥。日本在1980年代的养老建筑以多人间(四人间或者六人间)为主要居住形式,直到1990年代中后期才向双人间、单人间转变,继而到2000年以后开始全部推行单人间。我们现在建设养老社区也应在一定总量下平衡不同经济状况老人的比例关系,而不应一味追求高端的设施配备、追求房间是单间,否则既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又增加了运营管理成本。这其实与我国“未富先老”的国情并不相符。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1301/151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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