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的住宅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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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 关于物质环境和人的关系,丘吉尔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我们塑造了环境,环境又影响了我们。”人生大约一半以上时间是在居住区里度过的,因此居住区环境的好坏对居民影响很大。环境是人创造的,又反作用于人的性情、感情、心理和行为。人通过五官体验到环境中的美与丑、动与静、舒畅与局促,悠闲与烦躁等等。虽然环境对人的影响是一种多因素、综合的系统的相互关系,但通过物质环境的设计,诱导或改变某些行为,的确使人类对
摘要: 关于物质环境和人的关系,丘吉尔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我们塑造了环境,环境又影响了我们。”人生大约一半以上时间是在居住区里度过的,因此居住区环境的好坏对居民影响很大。环境是人创造的,又反作用于人的性情、感情、心理和行为。人通过五官体验到环境中的美与丑、动与静、舒畅与局促,悠闲与烦躁等等。虽然环境对人的影响是一种多因素、综合的系统的相互关系,但通过物质环境的设计,诱导或改变某些行为,的确使人类对物质环境的反应更具有一种持续的关系。 H.A沙蒙(simon)说:“环境是与有机体的感觉器官、要求和活动相依存的。”相马一郎指出:“环境可以说就是围绕着某种物体,并对这物体的行为产生某些影响的外界事物。”……
关键词: 空间 序列 心理 行为 生态 绿化
美国社会生理学教授G. 伊文思在《环境应力》一书的编著前言中阐明了环境与行为的关系:“人的行为与形体环境的关系是具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方面,我们的行为影响着环境质量:我们消耗的能量、我们购买的产品和我们支持的经济与政治政策影响着环境条件;另一方面,我们周围的形体环境又影响着我们的心理和生理健康。”
1.1 居住区的空间布局
居住是城市重要的功能和组成部分,居住空间则是城市空间的细化和延续。居住区空间是以居信建筑为主的群体组合而成,为了各种功能的需要有意识地分割或围合,组成不同大小、形状、特征、色彩的空间。这个空间环境应能保持个人、家庭、社会的特点,又有足够的手段保持互相不受干忧,又能进行面对面的交往。(参考《建筑中文网》)
我国居住区的空间布局早期是借鉴西方的“邻里单位”模式居住区空间,接着仿苏联的“街坊”模式——内部庭院,到90年初形成的以“小区——组团——院落”三级空间形式序列得出的以住宅组团为中介的分级空间形式。发展到现在,规划开使出现了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发展趋势,而这种趋势带来的居住外部空间则是向着空间的特征化和特色化发展,同时引入城市空间的概念和模式,包括城市的“街道空间”、“广场空间等”,体现了城市空间向居住区空间的延伸和渗透。这些居住外部空间的形态不仅展示了居住环境的多元化个性,更丰富了城市的景观和形象。
可持续发展的居住区建构形式,在淡化组团空间的前提下,从住区的大环境出发,在住区的整体范围内通过对基地、自然条件、地方特色、居民活动特征等的分析,在布局中形成一个(或一系列)的特征空间作为住区的空间主体,从而在整体上形成住区的一种明显的特征空间并生成相应的场所载体(一般为中心开敞的集中绿地或广场),同时在住宅组群内部形成代表地方特色和富于个性的特色空间(相当于院落空间),如里弄空间、四合院空间等。
这种向特征空间发展,向特色空间深化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预示了住宅结构和外部空间向多元化和个性化发展的趋势。住区的特色空间在一定范围内可成为城市的地域空间特征,而实现了城市空间向居住空间的转移和渗透,特色空间则赋予居住外部空间地方特色和个性,从而创造出更富活力的环境氛围。
新的居住区空间形式给住区带来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发展,为住区的空间、景观乃至整体环境品质注入了新的活力。
1. 2 良好的居民空间
一般来讲,居民空间介于严格的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通常有二者的各自特点,它的空间界限存在于城市与居住区之间,居住区与小区之间,小区与住宅团组之间,住宅团组与住宅之间,住宅与家之间,以至家庭与个人之间。
好的居民空间设计是个人与特定城市地点之间的相互作用的真实的写照。反之,人与城市地点之间的相互作用也决定了居民空间设计本身的重要性。这其中涉及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1)从对周围环境形体特征的抽象描述演变为对自然表达;
(2)从个体、日常和普通的偶发事件中提炼出共同的和超验的体会;
(3)从对权威、权势以及相关社会各方面的单独表述到通过体型环境的综合体现;
(4)真实反映居民和国家在促进城市建设中扮演的不同角色。
一言以蔽之,好的居民空间设计是形体特征,生活阅历,综合效力和社会支持共同作用的结果。
1. 3 居住区空间的场所感
空间(space)不等于场所(place),场所是有明确特征的空间。只有当人在一个具体的空间里感到自在,愿意逗留并产生某种联想时,空间才会成为场所。
弄清场所的含意有利于在空间环境设计中介入人的因素和生活活动的因素。然而还有必要进一步弄清场所与场合(Occassion)所包含的不同概念。不同的时间形成不同的场合,一年里春夏秋冬气候不同,一天里早中晚人的需求各异。环境中必须有场合的概念,即时间的概念。
创造居民乐于活动的场所要有三点必要的条件:
(1)整洁、舒适、优美的环境;
(2)必要的消闲、交往设施;
(3)限定的空间。
1.4 居住区中的居民需求
居民对环境的需求包括两个方面,即物质的需求和精神的需求。通过社会调查分析,我们将城市居民对居住区环境的需求分为以下5个层次:
(1)生理的需求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新鲜的空气、充足的阳光、良好的通风、没有噪声干忧、要求冬暖夏凉等是求得生存的保证,乃是生理上优先的需要。
(2)安全的需求包括个人私生活不受侵犯,避免人身和财产遭受伤害和损失等也是一种求生存的基本需求,自远古至今从来如此。
(3)人与人的接触、邻里关系、互助互爱等社会交生的需求是文明社会中必不可少的人类活动,离开社会交往城市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4)消闲指的是闲暇时间如何消谴,休息、游戏、文艺、体育、娱乐等等,各人爱好不同、内容十分广泛。
(5)美的需求不仅指赏心悦目景观等环境的美,还指在这样的空间里人们感到生活是那么美好,产生一种自豪感,不禁令人自觉地尊重别人并受到别人的尊重。正象俄国车尔尼雪夫斯基说过的一句话:“美就是生活”。
美国心理学家A.马斯洛(Abraham. Maslow)认为人们首先追求较低层次的需求,只有在较低层次的需求得到合理的满足之后,较高层次的需求才会突出出来。不同层次的需求可能在同一时间共同发挥作用;但依据具体情况总有某一层次的需求在其中发挥主要作用。环境设计应尽可能满足居民正当需求,并刺激其发展,以此削弱不正当的需求,并制约其发展。
1. 5 居住区的交通环境
居住区的人车交通组织方式应视居住区的区位、等级规模、交通结构、建设资金以及居民出行方式等诸多方面的具体情况而定,并在道路系统规划中得以体现。
(1)根据居住区规模进行选择
对于规模较大的城市居住区或居住综合区,在机动车交通量很大的情况下,可用平面系统分流的形式,建设各自相对独立的运输体系,以提高交通效率,保障生活环境;在机动车尚未大量进入家庭时,可以采用分级组成道路网或划分居住环境区等方式,使人与车在一定的区域内、一定的程度上得以共存;另外还可以在中心部位建立大运量公交中心,吸引居民转向公共交通,从而减少其他机动车的交通发生量,营造优良居住环境。
对于居住小区和小型居住区,一般可视具体情况采取人车部分分流的形式,如道路横断面分流和人车局部分流等形式。
对于组团,住宅组数和住宅院落等小组规模的居住区,即可以建设庭院式道路,使人车共享道路空间;又可采取人行街巷系统,创造无机动车交通发生的居住环境;还可以实行内外式分流或立体空间分流,使人行空间与车行空间完全分离。
(2)根据住区的分区进行选择
区位不同的居信区、交通组织方式也应不同。在旧城区,为了改造方便,一方面可是:①结合原有的街巷系统,在一定区域内构建无机动车交通发生的紧凑而有生气的传统生活空间;②在对机动车拥有量适度控制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原有的“干道——街——巷——弄”逐步分级的道路系统,对各类交通系统进行组织、引导人车共存;③对局部空间进行重点改造,建设庭院式道路,使人与车共享道路空间;④根据原有道路情况,对不同道路进行交通管制,分别建立人行道系统,机动车道系统、自行车道系统甚至公交道路系统。而另一方,可结合旧城区的大规模改造,将车行交通引导至地下或半地下,或将人行交通空间作架空或抬高处理,从而建构多层面的立体交通体系。另外,在机动车数量有限的情况下,还可实现道路断面分流。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507/31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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