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居住社区的规划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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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 “居住社区”作为“社区”的一种类型,是一个微型的市民社会,具有一整套相对独立的自主性机构,其成员在整个国家、社会中有自己的角色,又在其所居住的居住社区中承担另一种责任。另外,居住社区的个性也来源于它自身创造或继承的一整套地域性文化,即居住社区具有能独立于其它地域共同体的精神基础。
摘要: “居住社区”作为“社区”的一种类型,是一个微型的市民社会,具有一整套相对独立的自主性机构,其成员在整个国家、社会中有自己的角色,又在其所居住的居住社区中承担另一种责任。另外,居住社区的个性也来源于它自身创造或继承的一整套地域性文化,即居住社区具有能独立于其它地域共同体的精神基础。(参考《建筑中文网》)
关键词: 居住社区 规划
1 居住社区
“居住社区”作为“社区”的一种类型,是一个微型的市民社会,具有一整套相对独立的自主性机构,其成员在整个国家、社会中有自己的角色,又在其所居住的居住社区中承担另一种责任。另外,居住社区的个性也来源于它自身创造或继承的一整套地域性文化,即居住社区具有能独立于其它地域共同体的精神基础。
因此,本文将“居住社区”的概念定义为:一定规模人群集聚而居的地域共同体。包括围绕居住活动而展开的社会活动,以及为居住活动提供各种服务设施和为了确保这些活动正常运行的一整套相对独立的自主性机构。
2 居住社区的多元化发展
2.1 多元化发展背景
当今的国际社会已逐步呈现多元化的格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已初露端倪;文化上提倡多元共生。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我国正在经历一个多元化发展过程。政治、经济上的体制改革直接引起我国的社会结构和体制的全面转型。由于各方面利益整合的结构趋向,我国社会阶层出现了较大的分化,文化也形成了多流派、多观点的多元格局。
2.2 居住社区的多元化发展
在城市住房制度转轨时期,一般大城市居住社区空间结构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①城市中心的住房向高层化发展,趋于综合型,周边居住社区强化,档次提高。②城市边缘居住社区的成片开发,安居工程的启动。③城市边缘高收入别墅区的出现。④近郊工业区周围的中低收入居住区。⑤城郊结合部的外来流动人口居住社区的出现。⑥人口分布逐步向外疏解。针对上海城市的现实状况,按居住社区建构过程的差异及由此引起的居住社区差异,居住社区可分为六种类型:旧城改造区、旧宅保留区、近建居住社区、市政运迁居住社区、新辟高档居住社区、外来流动人口居住社区。 综观我国大城市居住社区空间结构和类型的分布变化与重构现象,一方面反映了在市场体制下,住宅连同其所在地域作为商品所引起的一种必然的再分配现象,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在城市多元化发展的背景下,居住社区多样化的空间表征,这是研究如何建构、优化和完善居住社区所必须关注的现象。
3 居住区规划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城市多元化发展的背景下,居住社区呈现出多样化发展的格局,不同类型的居住社区无论从建构过程,建构内容以至社区的发展需求都不尽相同。然而在城市规划工作中,居住区规划依然延续着上世纪50-60年代的规划模式。本文主要应对近年来的居住区规划设计进行反思,从规划的基本理念与模式上作出根本的检讨。
3.1 对居住社区经济目标的片面理解
基于50 年代从前苏联的以“功能第一”为本的我国居住区规划体系与80-90年代房地产发展商对经济利润的追求一拍即合,产生了以追求最大开发利润为目标的居住区开发运作模式,部分规划工作者从计划经济时期由上而下的城市建设指挥省蜕变为房产开发商的附庸,使居住社区在建成之初便隐藏了诸多产生社会问题的诱因,诸如生活起居不便、交通拥挤、小孩入托上学问题、老年人生活照料问题、社会环境污染等社会问题。另外,在居住社区经济发展方面,出现了街道工商业、劳动服务业、居委会经济、社区服务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这一方面虽然丰富和方便了居民的生活,增加了就业机会,但是由于其小规模、低水平的经济基础,不可避免地存在结构不合理、基础条件差、设备陈旧、资金短缺等缺陷,限制了其进行大规模社会合作,提供社会化服务的作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破坏了居住社区生活环境质量。
3.2 规划缺乏对居住社区文化的尊重
我国古代的文化观念对古代城市形态有着明显的影响,如天圆地方说、天人感应思想、风水说和伦理观念等。而住宅作为数量最大的建筑,更深深地烙记着这些文化观对它的影响。然而在近期的居住区规划与建设中,尤其是在旧城改造中,大规模的居住区规划缺乏对居住社区传统文化的尊重与传承,对创造居住社区新型、有个性的文化缺乏信心。其实,对传统的传承与文化的创新是相辅相成的,只有扎根于传统的土壤才能开出创新的奇葩。在逐步摆脱了改革初期住房短缺问题的当今社会,居住社区已不能再满足于保障生活需求的低层次发展,应该追求居住社区历史性格的自我确认,在审视自身传统文化的同时,创造出拥有丰富文化内涵的居住社区空间。
3.3 对居住社区社会结构特征的忽视
居住社区建构的内涵并不仅是居住形态、空间、建筑质量、住房设备、基础设施和交通设施等显性环境的架构,还包括了隐性环境的延续与创造。主要分为两个层面:①表层层面,指直接反映“物- 人”关系的空间结构意象(image)、场所识别性、环境纹理等;②深层层面,指反映“物、人-人”的社会精神内涵,包括如社会网络、认同感和定居意识、感知密度、环境意义以及多样选择性等。长期以来缺乏对深层隐性环境的关注和研究,总是延续“居住区——居住小区——组团”分级结构模式的居住区规划,不仅无益于居住社区社会网络的形成,也阻碍了物质设施更好地发挥作用和促进居住社区的发展。
3.4 单一的居住区规划设计模式与多样化居住社区的矛盾
居住区规划设计长期维持着单一的模式:相同的结构模式;面面俱到的用地构成;统一的用地指标;依据标准的技术经济指标布置的居住建筑容量;按照居住人口数量分级配备的设施与服务等等。这种无视个体需求差异的均质规划模式,可能在计划经济时代,通过行政手段指导居住社区快速建设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城市多元化的发展背景下,居住社区类型多样化,需求与发展目标多样化,住宅建设成为一种商品与服务进入市场,显然这种以不变应万变的模式是需要迫切改正的。譬如,一处旧城改造的居住区与另一处新区开发的居住区从传统居住区规划的视角找不出任何区别,然而在相同的物质载体上,却要承载着可能截然不同的居住生活和迥异的文化认知。这不能不引起我们对居住区规划设计单一模式的反思。
4 居住社区的多元化规划应对
居住社区的良性发展既关系到我国亿万人生活的质量,也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持续发展,而居住区规划又是我国现行制度对城市居住建设的有效控制手段之一,因此我们有必要在实践中努力把居住区规划与社区发展整合起来,寻求一种更有利于居住社区发展的规划机制。
4.1 宏观层面的规划理念转换
4.1.1 规划发展观的整合
“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既不放弃经济发展的目标,也不片面强调社会发展,而是将这些发展目标整合在居住社区“内在的”、“平衡的”、“公正的”和“自主的”发展基础上,保证居住社区发展的协调与持续。
4.1.2 可持续战略观的再认识
(1)居住社区可持续发展的主要任务是解决人类不断增长的消费需要与资源环境提供的有限发展能力之间的矛盾,是一种互动过程。
(2) 居住社区可持续发展包括:
①可持续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和资源;
②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充分发展的经济能为居住社区、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发展提供永续的支持;
③ 可持续社会发展,培育和引导建立为所有人们提供认识社会、交流文化以及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机会;
④公平的社区管理体系,确保所有的居民在社区服务以及对政策的发言权方面享有平等权利。
(3)居住社区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动态变化过程,它总是由低级向高级、由局部到整体,由要素向系统优化演进。居住社区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对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的居住社区予以相应的关注与努力,以不同的发展战略应对不同的居住社区。
4.1.3 规划政策制定的多元整合
在居住社区规划政策的制定方面,首先要注意的是在政策适用范围上的平衡,针对整个城市发展的宏观总体政策应与针对局部管理的微观局域政策协调与配套。其次是在微观层面的政策制定上应充分考虑多元化的可能,促进居住社区个性化的发展。再者要与其它相关政策相协调,诸如房改政策、住宅发展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相关政策与居住社区规划政策加以整合,以便更有力地促进居住社区发展目标的达成。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508/33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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