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普遍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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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城市不会整齐划一,因为是人根据自己的概念建设了城市。这个概念在各个地方是不一样的,因为不同地方的人也是不一样的。(参考《建筑中文网》)
城市的模式是各种各样的,我们生活在其中的空间的方式与文化、文明却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每个人之间都有区别,而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区别就更大。因此,没有一个模式是绝对比其他要好的。
在美国,城市的空间尺度过大不适宜人类生活其中,但正是它的巨人症形成了纽约和芝加哥的迷人之处。因为尽管有巨人症,还是可以在这些城市里步行散步。实际上,真正的美国城市是洛杉矶、休斯顿和迈阿密,因为距离的缘故,所有的走动都只能靠车,甚至是在市中心。在类似的城市,所有对空间的感觉都被稀释了,这对欧洲人来说是很难接受的。
在欧洲,空间的意义是绝对至关紧要的,北方更抽象些,南方则更感性些,却都存在于任何地方。正因为这点,我认为城市主义是一种地方艺术,不能不加以区分地在任何地方运用。
我们欧洲人有一种非常强势的城市文化,非常强也非常古老。欧洲城市数千年来一直是个一体化的地方,在这里不同类型的人们用各种方式接近来往,教堂在宫殿旁边竖起,宫殿成为车间、商店甚至医院的邻居。若要根据传统,把地域划成功能严格区分的不同区域对我们来说是无法忍受的。美利坚属于一个比较年轻的民族,比我们更容易接受活动隔离、居住隔离的状况,但这种隔离的残忍却会让我们愤慨。
美国的城市不仅仅规模大,它们的结构与我们的城市也完全不同,一个个超高密度的商务区和一系列的摩天大楼,周围是那些“卧城”,上班族们每天晚上都要回到那里。日本的城市则不同,海洋性的,低矮的房子间穿插着巨大的基础设施网络,时而有一些高大的建筑群、商务区或者行政中心。我们没有理由来复制这样的方式,欧洲有它自己的建筑和城市传统,我们可以根据这些传统建造属于自己的未来城市。这并不是一个高级的或者低级的传统,仅仅是一个适合这个大陆的方式。
欧洲城市的建筑元素根本上有三个:第一,就是我们刚才说的功能的混合;第二,是从人类的角度出发,充分尊重其个性;第三,是公共空间的质量和审美。根据我们做的关于体积和内部空间感的分析以及关于动力、节奏、等级的分析,所有这些建筑元素对欧洲来说都是有效的,对美国或者亚洲就差很多。
功能的混合,人的等级,公共空间——这是三个非常简单的普遍原则,我认为不但稳定而且非常适用。形式有自己的寿命,这些普遍性原则比那些形式更永久。不仅仅是当前,它甚至与我们的城市观也是紧密相联的。对于欧洲来说,我觉得任何想摆脱它们的努力都会失败。
当然,并不是因为要保存地方特性就必须拒绝外来影响。这些影响在没有霸权主义的情况下经常是有益的。比如,美国人就日益趋向在他们的城市设立中心区域。而在日本,目前则比较流行意大利式。日本的在同一个地方低矮建筑与摩天大楼共存的原则,我在做科拜市城市规划项目的时候也研究过,我认为在考虑欧洲式空间观的情况下,在法国的某些地方也可以适用。
尽管世界上很多城市的建设都遇到了困难,我认为还不能说是世界性的危机。大城市永远都存在问题,永远不会变成天堂。但无论如何,不能将发生在欧洲的情况与拉美的情况直接进行比较。
当然,出于对现实的考虑经常会减少行动范畴。但对建筑师来说,为了将来,不管是否愿意,创造都应该从传统中汲取养分。
来源: 《建筑中文网》.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607/47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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