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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保护须走创新之路

收录时间:2006-03-29 16:00 来源:建筑中文网  作者:林永匡  阅读:0次 评论:0我要评论

内容提示:当前,世界正处于信息化时代,日益更新的高新科技和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给人类生存环境、生活方式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更带来诸多新的挑战。在新世纪中,作为发展中国家,如何在学习借鉴国外保护利用世界遗产科学经验的同时,探索实践出一条既具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通行惯例的世界遗产保护利用的创新之路,且通过此途径,全方位实现对中国世界遗产有效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目的,则是摆在有关部门和广大民众面前一个亟待

延伸阅读:世界遗产 中国 之路 保护 同时

    当前,世界正处于信息化时代,日益更新的高新科技和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给人类生存环境、生活方式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更带来诸多新的挑战。在新世纪中,作为发展中国家,如何在学习借鉴国外保护利用世界遗产科学经验的同时,探索实践出一条既具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通行惯例的世界遗产保护利用的创新之路,且通过此途径,全方位实现对中国世界遗产有效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目的,则是摆在有关部门和广大民众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参考《建筑中文网

    在世界遗产的分类上,除归为自然遗产与历史文化遗产两大类外,在历史文化遗产中,参照世界各国的通行规则与惯例,又可将其细分为“有形文化遗产”、“精神文化遗产”等等,这些世界遗产均具有多元的重要价值,均在保护与利用之列。

    就资源财富而论,这些世界遗产则兼具“恒产”与“动产”的两重性:其一,作为“恒产”则具如下特点:1.具有不可复制性与永续利用性;2.它们是大自然演化、环境形成的“活化石”与物证,是大自然对人类的馈赠;3.它们是人类历史文化的结晶;4.它们是人类社会世代创造性劳动的物化与非物化遗存;5.它们具有重大的科学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历史价值。其二,作为“动产”则兼有如下特点:1.具有易毁损性与不可再生性;2.大型现代公共设施的建设促使遗产保护环境破坏;3.无序与过度的经济发展危及遗产的存在;4.土地转移或变动致使遗产消失;5.武装冲突导致遗产毁坏。据未来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预测,在21世纪中,将有两种产业市场前景最佳,一为食品产业,又称“有烟工业”,随着全球人口的增加,市场需求将激增;二为旅游产业,亦称“无烟工业”,伴之知识经济、信息时代的到来,以“体验经济”为核心的旅游“绿色消费”将在市场竞争中大行其道。

    在世界遗产的多元价值实现中,以旅游开发最为通行与便捷,且能获取直接经济与市场效益。然而,“利用”与“开发”又是一对矛盾,利用价值的错位、缺位、失位将导致开发失败;而过度与无序的开发,更促使与加速遗产临近“濒危状态”。二者的“度”与“临界线”把握的关键,在于如何做到合理开发与科学创新。其一,“合理开发”的内涵特点:1.它是遗产传承延续的最佳与有效途径;2.它是对遗产积极、主动、有效保护的最好手段;3.它须遵循多元开发科学规律之“理”;4.它应遵循环保与生态平衡之利之“理”;5.它应合社会经济与市场发展规律之“理”,力避“竭泽而渔”。其二,“科学创新”的内涵特点:1.开发利用均应采用科技创新手段;2.开发利用举措应力求增加科技含量;3.开发利用的途径应创新化与多元化,强化具有本土特色的旅游产业建设、产品开发、市场拓展,适应市场需求;4.开发利用的运作应科学创新。应力避:有遗产品位,无旅游品牌;有旅游线路,无配套设施;有旅游市场,无旅游产品;有旅游设施,无到位服务;有旅游机构,无高级人才;有旅游产业,无领先规划的缺失状况;5.开发利用的价值实现,应有综合的经济、社会、未来创新效益。世界遗产有效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多元实现,有赖于如何科学地、求实地、前瞻地认识与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实践表明,二者既有相辅相成的共生关联,更有矛盾制约的对立统一。作为发展中国家一员的中国,社会经济的加速发展是“硬道理”,须长期坚持,此为基本国策之一;但同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又不能以牺牲环境与未来作代价,须强化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为此,我们理应像关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那样,关注“世界遗产环境”、“文化生态环境”的营造、建设、保护与良性循环。而此种保护“有效性”的实现,既须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程度、环境建设承载能力、科技手段实施水准、保护投入的支持力度等相匹配、和谐,更应力避以保护为名而手段措施失当,“好心”办“坏事”,造成实则破坏的现象发生。

    诸多事例表明,在处理世界遗产的“有效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上,尤须立足于本土实际,进行创新规划与运作实施,且应把握与处理好如下内外“关节点”:

    1.世界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须同步和谐进行,且保护投入应适度超前;其投入途径,应走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渠道多元化之路。

    2.世界遗产保护为系统工程,它包含科技性保护(创新科技手段应用)、硬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指数)、软环境保护(人文环境指数)、前瞻性保护(科学规划与实施)等子系统,且彼此关联互动。

    3.世界遗产保护“有效性”的实现,应通过遗产保护增值,合理有序开发,形成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文化效益、可持续发展效益、环境保护与生态平衡效益的良性循环。4.世界遗产有效保护的主体,为政府、专家、企业、普通民众、旅游者;手段上,法律、法规、政策、技术、产业、规划保护,均不可或缺;实施上,应分主次,先后进行运作,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有序进行。5.世界遗产所在地的地方政府与管理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国内外世界遗产保护的先进经验和技术,择优选取,因适而用。既要善于学习,更要善于创新,以强化世界遗产保护的广度和深度。对其教训,更要认真汲取,作为鉴戒,力避重蹈类似失误,而导致遗产传存濒危状况的发生。

    作者:林永匡

来源: 《建筑中文网》.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603/42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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