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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的设计

收录时间:2010-09-25 01:26 来源:西安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  作者:蔡欢红  阅读:0次 评论:0我要评论

内容提示:明确定位了廉租住房在整个城市住宅建设的宏观定位,从廉租住房的户型满足住户基本生活功能的微观定位出发,对有限面积内的户型设计,以及兼顾廉租住房小区与城市公建的管理运作方式提出了建议。

延伸阅读:小区规划 廉租住房 建筑设计

        0 引言

        2007 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和建设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出台与实施,标志着我国解决社会弱势群体住房困难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各项住房保障措施得到了进一步的细化与完善,为城市低收入家庭实现安居的梦想画出了明确的实施路线图。(参考《建筑中文网

        廉租住房严格界定了享受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标准,确保了政府有限的公共财产用于真正需要保障的群体,体现社会公平。对廉租住房的建设而言,住房面积和质量标准,要以既符合社会居住水平及财政承受能力,又要解决其最基本的居住条件为度,舒适度虽不能苛求,但涉及安全、健康等强制性标准一个也不能少。因此,笔者以为在廉租住房的设计过程中有几个方面问题应予以解决。

        1 廉租住房建设的宏观定位

        在廉租住房建设的定位问题上,要清醒地认识到廉租住房作为我国社会发展阶段中的一个特殊产品,其居住水平、消费主体、市场障碍、发展趋势,应综合地运用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等手段加以把握。廉租住房由于受套型的制约,和当前住宅建设和住区发展的主流态势存在一定的距离,但就这个受众群体而言,首先要解决的是“居有其屋”,可能会放低一点居住环境的要求。而作为一级政府和设计者则要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虽然设计空间弹性很小,但只要对居住形态有准确的把握,“以人为本”,使用恰当的设计手法和技术手段,就能有的放矢地分割空间并处理好各功能空间的相对关系,同时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持与城市主流楼盘相对一致,防止出现新的“贫民窟”。

        2 户型功能的微观定位

        廉租住房的平面设计,由于其受众的特殊性,每户的建筑面积标准限定在50m2 以内,又因其功能要求,使其不同于市场上的流行模式,可以说是量身定做。但无论怎样,满足基本生活功能的前提没有变,因此在住宅功能的使用上,设计中需特别重视以下几点:

        (1)每户的公共活动空间与私人寝居空间相对分离,同时也保证交通流线的短捷与精干。

        (2)寝室至多两间,以分得开两代人为主,尽量保证居室在日照条件最好的位置(图 1)。



        (3)充分考虑照顾入住人群中的孤残人员的使用,对首层门厅、电梯等公共入户细节加以重视。

        (4)保证每套住房面积不突破廉租住房的建设标准,但考虑未来随着社会进步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动态管理的要求可以将居住空间扩大时把两户合为一户(图 2)。



        毫无疑问,住宅建筑是城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这是廉租住房的设计,但也要充分考虑人们的心理需求、功能需求和经济需求。在住房的生活私密性、交往公共性等方面,要使居住者有亲近感、归宿感,仍然要遵循“动静分区,功能合理,空间紧凑,洁污分离”的设计原理,强调居住空间的实用性,享受阳光,注重室内外空间的交融,结合公共绿地景观,运用飘窗处理,在有限的设计条件下,适当提高廉租住房的舒适度。

        2 建成运行的管理模式

        廉租住房的建设是贯彻党和国家精神,落实为低收入家庭创造出良好居住条件和环境的政府行为,但城市政府的投资是有一个“度”的。因此,建成后的小区管理是很值得商榷的新课题。由于这里入住的居民收入水平较低,为降低其负担,如何保障小区在建成后能正常运转,不再依靠政府资金维持,建设方和设计者反复讨论,最后确定了“以租养租”这样一个方法:即适当增加小区的公共配套建设,以未来的这部分高于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弥补廉租住房租金低廉使物业收支不平的缺陷,用于环境维护以及正常的各项支出,缓解政府资金投入的压力。



        图 3 是一个独立新建正在实施的一处廉租住房小区。小区地形为三角形,并有一个与两条道路相夹的突出锐角。众所周知,一般住宅小区基本为封闭的设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自给自足。绿地、商店、幼儿园、会所等,仅供小区居民使用,一般不对外开放。而廉租住房小区的建设有其特有的受众人群,其建成后的产品也不能出售,租金亦很低廉,如果仅凭本区的住户租金对未来小区的管理是不足以维持的,如若是将小区与城市融合的紧密一些,可能会对未来,不论从规划角度、城市角度、区域的角度都会释放出良好的社会反应。小区的日常维护不再需要政府的资金投入,完全可以自给自足,城市功能的多样性得到共享和补充。因此在这个小区的住宅布置上采取了“围合”方式,集中绿地,使区内和城市有了共享的基础。经过多轮方案比较,在方便小区管理,维护投入与产出正常的效率比,对小区的公共设施采取了“集中边缘化”处理:即将配套公共设施尽量集中在不利布置住房的边缘三角地带,这个位置对小区住宅并不利于布置,但对区域外的城市却是比较有利的,这样在设置专有道路及停车场后,同时对小区和城市服务,成为城市向住宅小区的过渡缓冲区,于是使配套公共设施中“配套”的属性减少一些,“公共”的属性增加一些,“小区”的属性减少一些,“城市”的属性增加一些。与此同时,承担建设的部门也能够实现“以租养租”的新建廉租住房小区的特有模式。

        3 结语

        如今,每个城市家庭都渴望拥有自己的居住单位,“居有其屋”,同样是低收入家庭所期盼的。做好这样的工作,需要政府、社会的共同努力,在建设家园的过程中,从总体到单体,从建筑到环境,从室内到室外,从主体到细节,处处刻意营造亲切宜人的社会氛围。通过规划布局,空间形式,建筑形象,物业配套与管理系统等等方方面面的配合,给取得居住权的低收入家庭一种回家的感觉,让他们感受到政府、社会对弱势群体不抛弃、不放弃的关怀情愫,真正让所有人体味和谐社会的真谛。 来源: 《建筑中文网》.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1009/143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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