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节能节地型住宅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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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简介 在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要抓节能节地型住宅,这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住宅建筑走向循环经济的必由之路,以下是对于节能节地型住宅的思考。
一、定义及内涵
1、“节约”概念的发展
节约(SAVE)的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狭义的节约指减少消耗,是采取减量型,控制型,末端治理型的手段来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的。拟通过各种手段使未来的生态和社会所受到的损害减少:
但是,经过了上个世纪后20年的实践,证明这种方式并非有效,资源的浪费和环境污染日益加剧。因此,采取控制和减量的方式受到了质疑。正如美国总统科技顾问William McDonough 所说:
“Being less bad is not being good.”
——“坏事减少并不等于好事增多。”
进入新世纪以来,各国都将狭义的“节约”发展为广义的“节约”,即从节约(Saving)→有效(Efficiency)→可持续发展(Sustainability)。本届中国政府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正是如此。(参考《建筑中文网》)
增值型、创造型的发展模式,不仅仅是减少能源、资源的消耗,而是通过循环经济创造财富和增值。
建议在定义节能节地住宅时考虑新的发展观。
二、 节能节地住宅的评估模型
关于资源节约型住宅的评估评估认定问题,以往我在科技司和住宅中心工作时曾多次组织制定有关住宅的这类工作,包括建筑节能和住宅性能认定的评估体系等。但是,当时在制定评估模型时多采取一元的模式,而非二元乃至多元的协同评估模式,因此,在贯彻实施时往往遇到各种问题。例如:我们在涉及节能、节地、节水时更多的强调节约率,如节能50%,节水30% 等等,并不同时评估在达到该项指标时对建筑的功能和舒适性、健康性的影响;而另一方面,在强调以人为本,呵护健康舒适,即评价住宅性能时,又不去评价由此对资源环境产生的影响。实际上,二者之间是需要妥协的,有时为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在一定程度上要牺牲人的舒适度,或者要改变生活习惯。当然,我们最常遇到的问题是上述二元与投资之间的关系。正因如此,近来国际、国内有关建筑评估方面的模式在走向多元化。
例如:在由科技部下达的课题《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研究成果中指出:“绿色建筑希望消耗最少的能源和资源,给环境和生态带来的影响最小,同时为居住和使用者提供健康舒适的建筑环境与良好的服务,这本身就存在一定的矛盾。以大量的能源消耗和破毁环境的代价所获得的舒适性的“豪华建筑”不符合绿色建筑要求;而放弃舒适性,回到原始的茅草屋中,虽然不消耗能源和资源,却也不是绿色建筑所提倡。因此,在评估体系中节省能源、节省资源、保护环境的条例与室内舒适性、服务水平以及建筑功能的条例性质不同,不能彼此相加或相抵。为此,我们参考了日本的CASBEE(建筑物综合环境性能评价体系,Comprehensive Assessment System for Building Environmental Efficiency),在具体评分时把评估条例分为Q和L两类:Q(Quality) 指建筑环境质量和为使用者提供服务的水平;L(Load) 指能源、资源和环境负荷的付出。所谓绿色建筑,即是我们追求消耗最小的L而获取最大的Q的建筑。如下图所示,这种两维的表述方式可更科学地描绘出所评价项目的“绿色性”。
当评估结果处于图中A区时,表示该项目通过很少的资源能源和环境付出,就获得了优良的建筑品质,是最佳的绿色建筑。B区、C区尚属于绿色建筑,但或资源与环境消耗太大,或建筑品质略低。D区属于高资源、能源消耗但建筑品质并不太高。E区则是很多的资源能源和环境付出却获得低劣的建筑品质,这是我们一定设法避免的。”
三、 关于住宅建筑节能
1、节能目标的相对值(如50%)可以分区提出,但是应要求各地区进行本底现状调查(或组织调研),确定当地建筑单位能耗的平均值(㎏标煤/㎡),否则提出的相对值无法操作。在此基础上再提出全国节能的总绝对值(㎏标煤/㎡.年)较为科学。
2、要注意建筑节能指标和绿色建筑的指标并不完全一致,甚至有矛盾之处。例如:绿色建筑强调自然采光、通风和加大迎光面以便有可能利用太阳能等,但是这样就会增加窗墙比和体形系数,不利于节能。目前房地产商为提高舒适度,多采用大落地窗,大面宽小进深住宅,在住宅市场中受欢迎,但这和主体建筑节能有矛盾,如果要达到节能指标,须提高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这必定会增加可观的造价,这个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绿色建筑在普通住宅中的推广,目前多用在高端住宅上。
3、节能问题应有重点,北方抓冬季供暖期节能,南方抓夏季空调期节能,过渡区应尊重地方的习俗,不能仅用物理指标要求,以免造成浪费。
4、要重视人文方面的内容,应强调人与自然协调,尽量采用自然生态型的方式节能,如太阳能、西北的生土建筑等。应强调对健康、合理的生活方式的引导,为节约能源改变不良生活习俗,开展全民节能教育很必要。
四、 关于住宅建筑节地
1、节地问题主要是宏观问题,关键在于要逐步解决城乡的二元化体制。在新型工业化的过程中城市化是必然的,城市化需要土地,需要一定数量的耕地,这个问题不能回避。应提出一个城市化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平衡发展模式,以及二者与工业化的关系。提高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和提高农业产业化的过程就是释放耕地面积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过程,前者的速度制约了城市化的过程和农用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过程。建议与农业部制定的发展规划接口,再测算土地放量的时速,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节地指标。
2、城市住宅的节地问题与住宅市场结构及开发模式有关。目前我国新建住宅几乎全部采用小区成片开发模式,已经持续了15年,其弊端早已凸现,如果继续下去,大量占用耕地问题无法避免。应更多地研究采用城市内既有住宅的置换、提升的办法解决住房问题,尤其是中低收入住宅,不一定非要新建小区,更多的是通过二手房的租赁、置换等方式解决。因此,以往提出的商品住宅持有率要达到90%以上等指标值得商权。目前在发达国家相反地更加强调商品房的持有比例要下降到60%~70%,而物业出租比例要提升到40% 是有道理的。
新批准的成片开发的住宅,尤其是大规模的项目应当按照新城镇的模式规划而不是住宅小区,这样使住宅建设和城市化进程接口,这是长远节约耕地的出路。如果在城郊大量建住宅小区,必定造成在占用土地的同时还要解决交通问题,长距离运输又造成能源的耗费,应把居住、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功能统筹考虑才最节约。
3、应提高不同档次的住宅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分别制定最低使用年限。但是,如果不能提升住宅的经济价值,即使现有住宅还存在使用价值,也会因为失去了经济价值被拆掉,频繁地拆建必定造成土地和资源的浪费。因此,要从住宅的设计、质量、可改造性等方面长远考虑。
4、据说最近北京市将要修订住宅规范中的栋间距(加大)和冬至日的采光时间(加长),以便符合自然采光、通风的绿色健康要求,这是SARS以后北京住宅的趋势,如果修订,将对节地、节能有影响,应当兼顾协调。
五、关于住宅建筑节水
1、由于我国水资源分布极不平均,因此制定节水指标应当分区,建议按照年降水量分为五个区:
丰水区(1600mm)、多水区(800~1600 mm)、过渡区(400~800 mm)、少水区(200~400 mm)和缺水区(<200 mm)
2、节水率(WCR)指标
要求住宅小区减少市政提供的水量,节约用水。按照上述分区,节水率指标递增。
l 在不考虑污水回用的情况下:5≤WCR<15;
l 考虑污水回用的情况下:15≤WCR<50。
节水率并非越高越好,因为高节水率意味着要求更高的污水回用率,而污水回用是需要采用较高的处理技术,将会增加成本影响水价,应当选择技术经济的平衡点。
3、具体措施
l 按照高质高用、低质低用的原则,确定合理的方案。
l 优先选用节水器具和设备
l 合理控制末端出水压力。
l 污废分流处理并回用。在绿化用水、冲厕用水、道路浇洒、洗车、扫除用水、景观补充用水及空调冷却用水补水中使用再生水,且水质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l 雨水收集并回用。
4、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710/80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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