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经济理论与应用之培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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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在短短100多年的时间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已经在世界各国广为推行和发展,并于1997年成立了国际建造师协会。建设部经过近十年的调研、分析和论证,最终于2002年底会同人事部联合颁布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在我国对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我国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由此确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在短短100多年的时间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已经在世界各国广为推行和发展,并于1997年成立了国际建造师协会。(参考《建筑中文网》)建设部经过近十年的调研、分析和论证,最终于2002年底会同人事部联合颁布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在我国对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我国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由此确立。
该制度的确立本身就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制度创新,它将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改为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还原了建筑业企业市场经济主体的身份,凸显了工程建设活动的经济属性。特别是建设工程产品货币价值庞大,内蕴经济关系较为复杂,经济风险较为集中,为此,一级建造师通晓经济理论也就成为建造师不可或缺的执业能力要求之一了。
一、经济理论是建造师执业的必需品经济的本质内涵就是在资源稀缺约束下的节约问题,也即用最小成本达到既定目标,或者在成本一定的条件下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最早的工程原理是从土木建筑实践中发展起来的,土木建筑中的技术问题由专业技术研究的范畴,而工程则是在一定条件约束下实现特定系统目标的最优化方法。在市场经济中,经济目标即是工程建设活动指向之一,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建筑材料采购、施工直至使用等无一不与经济问题休戚相关,同生共存。在工程建设实践中,项目管理人员所面临的往往是多目标选择问题,在这些选择之中,除了技术评价和社会评价之外,还需要进行经济评价。而工程经济解决的就是从多个技术和市场可行的备选方案中选择出最优执行方案,而在此择优过程中,没有基础会计与财务管理以及工程估价等知识几乎寸步难行。横观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学会(CIOS),其面试制度也同样要求申请人具备技术、管理和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和培训。由此可见,不论从工程本身要求,还是从市场环境乃至国际惯例来看,一定的经济理论知识都是一位称职的建造师所应具备的执业能力。
二、建设工程经济:建造师的经济学
1、建设工程经济基础:基础会计与财务管理以及建设工程估价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一级建造师要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理论和相关经济理论水平,这些相关的经济理论具体内容有三,即工程经济、基础会计与财务管理、工程估价,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其中基础会计与财务管理以及工程估价都仆从于工程经济。基础会计与财务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举足轻重、不可或缺,项目资本结构、成本管理与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出项目管理状况以及项目经济效果的优劣。因此,作为从事微观工程项目管理的建造师,熟谙基础会计与财务管理当属必然。除此之外,正如工程估价是工程经济的知识准备,基础会计与财务管理也是通晓工程估价的知识铺垫。鉴于对工程估价的讨论较多,此处不再赘述。
2、经济决策的工具:工程经济1887年,工程经济学的鼻祖Arthar M. Wellington在其《铁路布局的经济理论》中指出,工程经济并不是建造艺术,而是一门少花钱多办事的艺术。1920年,O. B. Goldman教授在其著作《财务工程学》中也一针见血地指出,工程师的最基本的责任是考虑成本,以获得财务利润的最大化。G. A. Taylor则认为,工程经济的主题就是按经济基准选择最佳方案,进行经济决策。因此,对于建造师而言,工程经济就是以研究工程项目节约之道为己任的、建造师的经济学,是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进行经济决策的工具,其执业能力就体现在其是否能够利用已有技术,在一定规则(法律法规等)约束下,优化配置有限资源,实现成本最小化或收益最大化的经济目标。依此而论,经济的计算永远先于其他,可以说每项工程、每栋建筑乃至每张设计图纸都是一张财务报表。建造师在执业时运用工程经济知识可以解决工程项目规划、投资项目经济评价、投资决策分析以及施工成本控制等等诸多决策问题。目前,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硬件”不容置疑,而经济、法律和管理等“软件”却逊色不少。根据木桶原理可知,决定一只桶的容量的不是组成桶的最长的那块木板,而是最短的那块木板,同样决定建造师执业能力高低的关键不在于其技术能力的强弱,而在于经济、法律和管理能力的多寡,最弱的执业技能水平决定了建造师的综合执业能力高低。由此可见,这种失衡的“有勇无谋”型的知识结构正是建造师制度意力图予以修正的目标。
三、从理论到应用:建造师培训与继续职业教育问题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设定的准入性考试,建设工程经济考试跟其它考试一样,也是以纸笔做答的形式进行。为防止建设工程经济考试流于形式,出现“会考不会做,或者会做不会考”的现象,影响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效力,因此,对于“会做不会考”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强化考前理论培训是十分奏效的,而对于“会考不会做”的考生强调经济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则显得尤为重要。理论特别是经济理论脱离实践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所以既懂理论又晓实践的建造师方才是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初衷。鉴于技术、法律、管理理论与应用与经济理论同等重要,因此,下文论述对整个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都是适用的。
1、CIOS建造师认证制度世界上最早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迄今已有150余年的历史,其建造师会员是由非政府机构——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学会(CIOS)来认证的。跟我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类似, CIOS的建造师认证制度的目的也是为了提高建设工程从业管理人员的执业水平,但其认证制度更具可取之处。CIOS建造师认证制度自设立以来,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而科学的建造师认证体系,该体系包括了培训制度、面试制度和继续职业发展制度,这些制度侧重于考察和培养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学以致用”的能力。实践证明,该制度体系效果甚为明显,各国已相继效仿。
首先,CIOS建造师认证制度在面试之前设立了培训制度。在参加CIOS面试之前,建造师会员申请人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其一,学历要求;其二,资历及施工管理经验;其三,职业责任感;其四,参加一定时间的培训,培训课程报告合格。值得注意的是,培训的方式为案例场景式培训,培训内容重点是培养申请人的理论应用能力。其次,面试制度考察的重点不仅是候选人的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考察候选人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工程建设领域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过关,申请人即可获得CIOS颁发的资格证书,并成为其正式会员。最后,CIOS要求经认证的建造师在执业中坚持继续职业发展(Continuing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CPD),保持执业技能与实践同步发展。
2、我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之建议与CIOS的建造师认证制度相比,我国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还存在两个有待完善之处。
第一,在考试之前,我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也有资格预审规定,但缺少培训内容。目前的建造师培训也大多是自发组织的,因此对于那些没有参加培训的工程管理人员就不免会出现“会考不会做,或者会做不会考”的现象了。即使考试过关,其真实执业水平也会参差不齐,进而影响我国建造师整体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第二,技术的进步,知识的发展以及全球化的竞争都要求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在获得建造师执业资格之后参与继续职业教育。《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这与CIOS的继续执业发展(CPD)制度是一脉相承的。可是,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在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之后,如何进行继续职业教育,继续职业教育什么都还不甚明确,有待于进一步细化。
有鉴于此,特为我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提出如下建议。
建议1:工程项目管理对建造师的实践能力要求很高,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存在着无法考察参考者实践能力的缺陷。比如,在多方案选择案例中,一般既要涉及到财务管理和工程估价知识,还要涉及到工程经济中的复杂的财务分析和风险分析等等,如此一个案例是不可能在短短两个小时之内仅靠纸笔能够完成的。为此,借鉴CIOS的培训制度,我国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有必要纸笔考试之前增添培训这项内容。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为数众多,每年参考人员估计也以数以十万计,同时鉴于建造师培训师资力量有限,受训机会也少只有少,因此,在现有培训师资约束条件下,前期培训似乎又成了问题。
建议2:继续职业教育内容和重点均不同于前期培训,因此继续职业教育内容应该侧重理论应用能力的提高,继续职业教育形式应该统一。建造师继续职业教育考试连续三次不过者,注销其建造师执业资格,责令其重新参加执业资格考试。但是,另外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是,随着建造师数量的日益增多,数量有限的建造师师资是不可能完全承担起继续职业教育的任务的。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507/10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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