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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问题和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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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建筑材料的检测是保障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础,也是企业管理体系先进性的基本体现,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材料检测以及管理对企业的重要意义,作者就如何严把建筑材料进场检验关,提出一些预防措施或建议。
一、 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建筑工程各项法规的逐步健全,对建筑材料检测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不要仅仅依靠施工过程的技术管理以及质量管理,还需要对施工用建筑材料进行必要的检测,建筑材料的检测是保障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础。(参考《建筑中文网》)
二、 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多以分包形式进行,建筑公司中标后将整个工程分割为几个部分,再分包给各个公司。这就造成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困难,而一些公司在进行施工时没有充分认识到施工材料的重要性,加之施工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因此试验结果不能较为全面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这些都会使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因各种原因而使用在工程中,不可避免地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本文就重要的几种建筑材料做出简述。
1. 建材钢筋的检测
(1) 强度检测
主要通过拉伸试验检测钢筋的屈服强度与抗拉强度:1)调整试验机测力度盘的指针,使对准零点,并拔动副指针,使与主指针重叠。2)将试件固定在试验机夹头内,开动试验机进行拉伸。3)拉伸中,测力度盘的指针停止转动时的恒定荷载,或不计初始瞬时效应时的最小荷载,即为求的屈服点荷载。4)向试件连续加荷直至拉断由测力度盘读出最大荷载,即为抗拉极限荷载。
(2) 延性检测
通过拉伸试验检测伸长率来评价钢筋延性:1)将已拉断试件的两端在断裂处对齐,尽量使其轴线位于一条直线上。如拉断处由于各种原因形成缝隙,则此缝隙应计人试件拉断后的标距部分长度内。2)如拉断处到临近标距端点的距离大于1/3 时,可用卡尺直接量出已被拉长的标距长度(mm)。3)如试件在标距端点上或标距处断裂,则试验结果无效,应重新试验。
(3) 弯曲性能检测
钢筋弯曲性能主要通过弯曲试验来检测。冷弯试验是将钢筋试样在规定直径的弯心上弯到90º或180º,然后检查试样有无裂缝、鳞落、断裂等现象。不仅可以检测钢筋原材料质量还能检测钢筋焊接接头质量。钢筋弯曲试验在压力机或万能试验机上进行,试验一般应在10-35℃的温度范围内进行。对温度要求严格的试验,试验温度应在(23±5)℃下进行。反复弯曲试验是一种在专用的曲折试验机上对钢丝进行冷弯试验的方法。
(4) 重量偏差检测
测量钢筋重量偏差时,试样应在不同的钢筋上截取,数量不少于5 个,每个试样长度不小于500 mm。长度应逐个测量,应精确到1 mm。测量试样总重量时'廊精确到不大于总重量的1%。
2. 水泥
(1) 取样不具有代表性. 《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 1990 中规定, 施工现场取样, 应以同一水泥厂、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为一个检验取样单位。袋装产品200 t 为一批, 散装产品不超过500 t 为一批, 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取样应具有代表性, 从20 个不同部位取等量的样品,总量不得少于12 kg 而实际上有些施工单位的水泥因进货渠道不稳定, 品种多, 为了节约试验费用、方便等, 一次性提取某一品种半袋或整袋作为样品的情况常有发生, 导致所送试样失真。
(2) 安定性检验结果未出,施工现场就开始使用。水泥标准规定,水泥安定性检验必须合格, 否则为废品, 禁止使用。 一般水泥的安定性检验需要2~ 3 份出具检验报告, 而有些施工单位为了抢工期, 水泥运到施工现场立即进行使用, 然后再取样送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待水泥的安定性检验结果出具不合格时,施工现场已经使用在混凝土、砂浆或一些隐蔽工程中, 造成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 例如,某县某住宅小区人工地基粉喷桩所使用的陆良某厂生产ps32.5 级水泥, 材料进场后, 施工单位立即进行粉喷桩施工, 后经检测单位反馈安定性不合格,水泥为废品, 最后不得不采取进行人工挖出、废桩并重新补打桩等加固措施, 而且造成经济损失。
(3) 水泥未按照所需要的环境进行堆放. 在施工现场经常有积水, 特别是到雨季施工现场的环境更加影响施工现场材料的存放和保管, 这种因素也直接影响水泥的强度。
(4) 袋装或散装水泥未按照要求严格进行计量的现象常有发生。袋装的水泥要在进场时进行随机抽查重量, 因为目前的袋装水泥重量负偏差的偏多,超差现象严重。 这类现象集中发生在一些小水泥生产厂家的产品. 例如: 某工地发现所送的水泥袋装较松散, 随机抽查, 袋装重量标准为( 50±1) kg,实际重量最少的偏差4kg 若按施工配合比进行配制,工程实体的混凝土或砖砌体砂浆强度则会直接受到影响, 不能保证工程质量。
3. 砂子
(1) 使用时未及时调整砂的含水率. 送试用中砂替代细砂, 现场用取样失真.《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 1992 规定, 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采用粗、中砂, 若采用细砂时应及时调整检测单位出具的配合比. 因施工现场所用砂通常露天堆放, 其含水率随空气的湿度和降水变化而变化, 要控制好单位用水量。
(2)对进场的砂的含石粉量严格进行控制。我地区主要是风化石产出的自然砂为主,可是产出自然砂子里的粉尘不能超标,一旦超标将大大影响混凝土、砂浆的质量和结构。施工单位在进料时有时会把含粉尘超标的砂子, 其含石粉和含有机质等含量超过标准要求, 直接影响了结构工程砼、砂浆的强度。 例如: 某社区综合楼在施工至三层砌筑时, 经监督检查发现砌体砂浆强度观感检查偏低, 经监督人员调查, 施工单位在夜间临时购进的砂子其石粉含量大大超过标准要求, 未经检验进行使用. 后经砂浆强度鉴定设计强度为m5•0 的砂浆, 实际强度仅勉强达到m2•0, 经设计部门验算需要进行结构加固处理。
4. 石子
碎石的颗粒级配不符合规范要求, 石粉和杂质含量较多, 未及时调整级配、进行筛洗, 直接使用《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 1992 中第3•0•1 条规定, 不宜使用单粒级配配制混凝土, 如必须使用则应做技术分析, 并应通过试验证明不会发生离析或影响混凝土质量。
三、 预防措施和建议
如果不能严格地控制建筑材料的质量, 势必造成工程中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将不同程度地影响工程质量, 甚至出现结构隐患, 为了消除建筑材料给施工带来的隐患, 建议在严把建筑材料检验关时,需做到:
1. 从源头上治理
目前由于建筑材料有时供不应求, 一些生产设备简陋、技术力量薄弱的小厂, 生产的产品质量极不稳定, 劣质建筑材料乘机进入施工现场的现象时有发生。 建议对建料生产厂进行集中整治,切断劣质建筑材料的来源。
2. 严格落实产品生产许可证
对有产品生产许可证要求的主要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等, 必须严格落实产品生产许可证。在材料的采购、进场、复试检验、具体使用过程中严格对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每年多次对某地区的钢材、水泥等建筑市场、生产厂家进行检查. 同时, 在施工现场加大监督抽查频率,每年分不同时期抽查3~4 次。对查出的不合格材料予以没收、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使用不合格材料的部位坚决返工处理等。
3. 严把进货渠道
施工单位购买建筑材料时, 应首选正规生产厂家, 直接购进, 减少中转环节, 并索要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出厂产品检验报告。
4. 加强现场管理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 都必须做到以下:1)必须实施进场材料的外观检验, 从材料的外观、包装、标识对照产品的出厂合格证进行检查验收,规范规定外观检查不合格的( 如钢材等) 可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应立即退货, 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2)严格执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原则, 保证样品具有真实性,凡不符合见证取样的样品, 检测单位拒绝检验, 促使建筑材料处于受控状态.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要作好防护、保管措施( 如水泥防潮、钢筋防锈蚀、防油污等)。3)加强施工现场有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特别是对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管理人员、取样人员、见证人员、监理人员的管理加强培训, 使其熟悉建筑材料性能、验收批划分、取样、送试、送样、保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强化质量验收意识.加强检测单位的管理, 强化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及时采取措施, 杜绝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使用到工程上。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建筑工程各项法规的逐步健全,对建筑材料检测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不要仅仅依靠施工过程的技术管理以及质量管理,还需要对施工用建筑材料进行必要的检测,建筑材料的检测是保障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础。(参考《建筑中文网》)
二、 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多以分包形式进行,建筑公司中标后将整个工程分割为几个部分,再分包给各个公司。这就造成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困难,而一些公司在进行施工时没有充分认识到施工材料的重要性,加之施工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因此试验结果不能较为全面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这些都会使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因各种原因而使用在工程中,不可避免地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本文就重要的几种建筑材料做出简述。
1. 建材钢筋的检测
(1) 强度检测
主要通过拉伸试验检测钢筋的屈服强度与抗拉强度:1)调整试验机测力度盘的指针,使对准零点,并拔动副指针,使与主指针重叠。2)将试件固定在试验机夹头内,开动试验机进行拉伸。3)拉伸中,测力度盘的指针停止转动时的恒定荷载,或不计初始瞬时效应时的最小荷载,即为求的屈服点荷载。4)向试件连续加荷直至拉断由测力度盘读出最大荷载,即为抗拉极限荷载。
(2) 延性检测
通过拉伸试验检测伸长率来评价钢筋延性:1)将已拉断试件的两端在断裂处对齐,尽量使其轴线位于一条直线上。如拉断处由于各种原因形成缝隙,则此缝隙应计人试件拉断后的标距部分长度内。2)如拉断处到临近标距端点的距离大于1/3 时,可用卡尺直接量出已被拉长的标距长度(mm)。3)如试件在标距端点上或标距处断裂,则试验结果无效,应重新试验。
(3) 弯曲性能检测
钢筋弯曲性能主要通过弯曲试验来检测。冷弯试验是将钢筋试样在规定直径的弯心上弯到90º或180º,然后检查试样有无裂缝、鳞落、断裂等现象。不仅可以检测钢筋原材料质量还能检测钢筋焊接接头质量。钢筋弯曲试验在压力机或万能试验机上进行,试验一般应在10-35℃的温度范围内进行。对温度要求严格的试验,试验温度应在(23±5)℃下进行。反复弯曲试验是一种在专用的曲折试验机上对钢丝进行冷弯试验的方法。
(4) 重量偏差检测
测量钢筋重量偏差时,试样应在不同的钢筋上截取,数量不少于5 个,每个试样长度不小于500 mm。长度应逐个测量,应精确到1 mm。测量试样总重量时'廊精确到不大于总重量的1%。
2. 水泥
(1) 取样不具有代表性. 《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 1990 中规定, 施工现场取样, 应以同一水泥厂、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为一个检验取样单位。袋装产品200 t 为一批, 散装产品不超过500 t 为一批, 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取样应具有代表性, 从20 个不同部位取等量的样品,总量不得少于12 kg 而实际上有些施工单位的水泥因进货渠道不稳定, 品种多, 为了节约试验费用、方便等, 一次性提取某一品种半袋或整袋作为样品的情况常有发生, 导致所送试样失真。
(2) 安定性检验结果未出,施工现场就开始使用。水泥标准规定,水泥安定性检验必须合格, 否则为废品, 禁止使用。 一般水泥的安定性检验需要2~ 3 份出具检验报告, 而有些施工单位为了抢工期, 水泥运到施工现场立即进行使用, 然后再取样送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待水泥的安定性检验结果出具不合格时,施工现场已经使用在混凝土、砂浆或一些隐蔽工程中, 造成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 例如,某县某住宅小区人工地基粉喷桩所使用的陆良某厂生产ps32.5 级水泥, 材料进场后, 施工单位立即进行粉喷桩施工, 后经检测单位反馈安定性不合格,水泥为废品, 最后不得不采取进行人工挖出、废桩并重新补打桩等加固措施, 而且造成经济损失。
(3) 水泥未按照所需要的环境进行堆放. 在施工现场经常有积水, 特别是到雨季施工现场的环境更加影响施工现场材料的存放和保管, 这种因素也直接影响水泥的强度。
(4) 袋装或散装水泥未按照要求严格进行计量的现象常有发生。袋装的水泥要在进场时进行随机抽查重量, 因为目前的袋装水泥重量负偏差的偏多,超差现象严重。 这类现象集中发生在一些小水泥生产厂家的产品. 例如: 某工地发现所送的水泥袋装较松散, 随机抽查, 袋装重量标准为( 50±1) kg,实际重量最少的偏差4kg 若按施工配合比进行配制,工程实体的混凝土或砖砌体砂浆强度则会直接受到影响, 不能保证工程质量。
3. 砂子
(1) 使用时未及时调整砂的含水率. 送试用中砂替代细砂, 现场用取样失真.《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 1992 规定, 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采用粗、中砂, 若采用细砂时应及时调整检测单位出具的配合比. 因施工现场所用砂通常露天堆放, 其含水率随空气的湿度和降水变化而变化, 要控制好单位用水量。
(2)对进场的砂的含石粉量严格进行控制。我地区主要是风化石产出的自然砂为主,可是产出自然砂子里的粉尘不能超标,一旦超标将大大影响混凝土、砂浆的质量和结构。施工单位在进料时有时会把含粉尘超标的砂子, 其含石粉和含有机质等含量超过标准要求, 直接影响了结构工程砼、砂浆的强度。 例如: 某社区综合楼在施工至三层砌筑时, 经监督检查发现砌体砂浆强度观感检查偏低, 经监督人员调查, 施工单位在夜间临时购进的砂子其石粉含量大大超过标准要求, 未经检验进行使用. 后经砂浆强度鉴定设计强度为m5•0 的砂浆, 实际强度仅勉强达到m2•0, 经设计部门验算需要进行结构加固处理。
4. 石子
碎石的颗粒级配不符合规范要求, 石粉和杂质含量较多, 未及时调整级配、进行筛洗, 直接使用《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 1992 中第3•0•1 条规定, 不宜使用单粒级配配制混凝土, 如必须使用则应做技术分析, 并应通过试验证明不会发生离析或影响混凝土质量。
三、 预防措施和建议
如果不能严格地控制建筑材料的质量, 势必造成工程中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将不同程度地影响工程质量, 甚至出现结构隐患, 为了消除建筑材料给施工带来的隐患, 建议在严把建筑材料检验关时,需做到:
1. 从源头上治理
目前由于建筑材料有时供不应求, 一些生产设备简陋、技术力量薄弱的小厂, 生产的产品质量极不稳定, 劣质建筑材料乘机进入施工现场的现象时有发生。 建议对建料生产厂进行集中整治,切断劣质建筑材料的来源。
2. 严格落实产品生产许可证
对有产品生产许可证要求的主要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等, 必须严格落实产品生产许可证。在材料的采购、进场、复试检验、具体使用过程中严格对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每年多次对某地区的钢材、水泥等建筑市场、生产厂家进行检查. 同时, 在施工现场加大监督抽查频率,每年分不同时期抽查3~4 次。对查出的不合格材料予以没收、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使用不合格材料的部位坚决返工处理等。
3. 严把进货渠道
施工单位购买建筑材料时, 应首选正规生产厂家, 直接购进, 减少中转环节, 并索要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出厂产品检验报告。
4. 加强现场管理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 都必须做到以下:1)必须实施进场材料的外观检验, 从材料的外观、包装、标识对照产品的出厂合格证进行检查验收,规范规定外观检查不合格的( 如钢材等) 可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应立即退货, 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2)严格执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原则, 保证样品具有真实性,凡不符合见证取样的样品, 检测单位拒绝检验, 促使建筑材料处于受控状态.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要作好防护、保管措施( 如水泥防潮、钢筋防锈蚀、防油污等)。3)加强施工现场有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特别是对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管理人员、取样人员、见证人员、监理人员的管理加强培训, 使其熟悉建筑材料性能、验收批划分、取样、送试、送样、保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强化质量验收意识.加强检测单位的管理, 强化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及时采取措施, 杜绝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使用到工程上。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1303/152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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