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政府行政改革中的企业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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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行政改革浪潮催生了旨在改变政府行为模式的新公共管理理论——政府管理企业化模式。这一行政改革模式倍受学术界关注。本文在阐述我国行政改革中的定位问题和政府行政改革企业化的基础上,对政府改革企业化模式作了反思。
摘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行政改革浪潮催生了旨在改变政府行为模式的新公共管理理论——政府管理企业化模式。这一行政改革模式倍受学术界关注。本文在阐述我国行政改革中的定位问题和政府行政改革企业化的基础上,对政府改革企业化模式作了反思。(参考《建筑中文网》)
关键词:政府行政改革企业化探究
20世纪80年代以来,政府传统的行政模式面临越来越多的压力和批评,行政改革势在必行。时隔20多年,这一改革过程仍在行进之中,由此可见,行政改革是一件长期而复杂的任务。现实的变革要有理论的引导,当代新公共管理(NPM)理论中出现了一股思潮,那就是:以企业精神改革政府或称“政府仿企业化”。政府仿企业化是一种崭新的有关行政体制改革的思考,对于解决行政体制中的一些弊端不乏新的思路,当前,我国正处于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阶段,重新思考政府行政企业化模式就显得十分有必要了。
1、政府行政企业化模式在我国行政改革中的定位
行政体制改革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行政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从中国自1978年以来的改革实践来看,中国采取了经济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适度分离的、又相互配套的发展模式,同时兼顾经济发展与政治稳定。因此,行政改革处于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结合部的地位,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结果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我国政府行政企业化模式对于当前的行政体制改革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长久以来,我们倾向于用精简、高效、统一、廉洁、民主、法治等来描述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但是,这些目标之间的逻辑关系并非总是一致,其中民主与效率的张力尤为明显。列维认为,政治现代化实际上是集权化与民主化的综合,其实质是为了达成效率与民主的统一。根据这一思想,政治现代化应以政治体制改革来追求民主,而行政体制改革则应以效率为核心目标。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角度看,行政改革不外乎包括行政职能合理化及行政结构合理化。应对于现行行政体制的功能和结构,行政职能合理化是通过政府行政职能转变实现的;而行政结构的合理化则借助于行政机构改革。一般说来政府行政职能转变又引导机构改革,二者相辅相成。
那么,我国政府行政企业化模式是如何在行政改革中定位的呢?首先,政府行政企业化是一种值得探索的行政体制改革的新思路和新途径,也就是说,政府仿企业化首先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内容层次或方式手段。其次,政府行政企业化思路应对于行政职能合理化当中的操作职能层面意义上的优化,即只有当我们可以将政府视为一种应对——操作系统之时,政府行政企业化的思路才是比较有意义的。因此,也更应该强调另两个层面意义上的政府职能,即发展职能和维持职能。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发展职能最明显的体现就是促进现代化;而维持职能一般是指人们较为熟悉的政治统治、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平衡四大职能。作为一种应对——操作系统,企业是极具效率和活力的,值得政府仿效。然而企业本身的发展活动和维持活动,与政府的发展职能和维持职能相比,二者的不同是明显的,在这个意义上,政府是政府,企业是企业。第三,政府行政企业化只是行政机构改革的一部分。如果将政府视为一种典型的应对——操作系统,从操作职能层面意义上看,操作职能藉以实现的结构或机构形式的变革对于企业化思路是比较有亲和力的;而从政府发展职能和维持职能层面意义上讲,体现发展职能和维持职能的政府机构或结构形式的变革思路客观上与仿企业化改革思路的相容性则比较有限。
由此可见,政府行政企业化模式是行政改革的一种思路和途径,本身构成行政改革内容的一部分。它作为服务于政府职能合理化和结构合理化的一种手段,不能涵盖行政改革的全部内涵,也不是行政改革唯一手段或全部手段。
2、政府行政企业化模式的思考
企业为何充满生机、活力和效率,而政府何以效率低下,官僚成风,充斥着腐败、企业的效率能否通过政府模仿企业而复制到政府身上,这种思维方式建立在对政府本身特征的基础之上,以政府为中心吸取企业某些优势为我所用,实现政府改革本身的变革和发展。政府行政仿效和借鉴企业的优势,我们从三方面来分析。
2.1政府结构与企业结构的比较
在我国现阶段,政府结构可以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宪政体制结构层面:人大制度,中共领导体制,政党制度,以及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体制构成了当代中国政府结构的宪政框架。相应的,市场经济体制作为当代企业运作的基本框架,给了企业一个相当独立、宽松的条件,因此企业必须完全对自己负责。宪政体制及其变革属于政治体制的范畴,在这一层面上,是“仿企业化”思路所不及的。
其次,是体制化结构层面:政府在当代中国应涵盖中国共产党、人大、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军队等全部履行社会公共权力的组织机构。“政府行政企业化模式”的一个基本内容就是政府结构形式仿效企业组织机制,进行政府结构的再设计。
再次是人格化结构层面:在这一层面,政府行政企业化有更大的空间,因为就人力资源管理而言,政府和企业有理由
被视为一种操作——应对系统,企业组织和政府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是有相通之处的,政府中的人力资源一般可以分为领导者——权力精英——一般公务员,这与企业人力资源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第一,政府领袖或领导者与企业领导人被要求具有的素质越来越具有相似性。政府领导者越来越被要求具有“企业家”精神,而企业领导人则被要求具有领袖气质。所谓的“以企业家精神改造政府”,很大程度上更直接更集中地体现在政府领导者被要求部分地具有企业家特质这一事实上。第二,政府权力精英和企业人才结构相对应。当代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必须拥有一定的人才结构。当代社会政府权力精英构成的人才结构配置与企业人才结构配置有一定程度的可比性,政府也应当有自己的战略设计师、财务专家、管理工程师等。第三,政府内部一般公务员的管理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相比照,政府人事管理可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和领域中借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成功经验。
2.2政府行政过程与仿企业化
政府活动的一般过程可以借鉴企业活动一般过程中的某些规则,在这里企业过程是指企业获取、占用一定的资源,生产、销售一定的产品以获得最大利润的过程。为了达到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目标,企业过程必须遵循一定的基本规则:第一,企业活动以服务顾客为中心,这一规则包涵的内容有以顾客需要为自变量、质量管理和创新等;第二,竞争机制与高效率原则;第三,企业活动必须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于政府而言,以公众为本、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在对具体公共事务的执行性管理中,引入市场机制,追求高效率;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讲究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等,就成为政府仿企业化的重要内容。但是,当政府过程与外部环境之间发生作用时,政府过程就表现为一定的政府功能,而政府仿企业化一般仅限于对具体公共事务、公共管理的执行层次而非决策层次,也就是说“政府行政企业化模式”尚不能回答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其借鉴意义仅限于政府功能实现方式或操作职能层面如何去做的问题。
2.3政府环境——变革与仿企业化
政府系统本身置于一定的环境当中,政府环境随着时间推移而变动不居,系统的适应性要求政府以变应变。就我国而言,政府环境可以简明表述为:全球化,现代化,民众参与复兴。政府环境与政府为生存和取得合法性而进行的适应性努力之间的关联,将是我国政府改革的动力机制得以产生的源泉。同时,企业作为经济领域中的基本要素,自身也面临着变革的压力和必要性。面对这一切,企业必须做出回应。并且,在“政府行政企业化模式”理论中,作为政府效仿对象的企业,并非十全十美,其本身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以变革来求得生存、适应与发展。从本质上看,企业与政府面临的都是作为一个组织的问题,在当代,组织理论面临着挑战和革新,政府要变,企业要变,组织理论本身也要变。
3、中西方行政改革中政府行政企业化的比较
政府行政企业化模式在我国和西方发达国家行政改革中的地位是有所不同的,为此,我们将对中西方行政改革作一极为简略的比较。
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行政改革的浪潮。而我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采取的是经济体制改革先行的策略,到1992年终于确立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然而政治体制改革关系重大且难于操作,于是行政体制改革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基于其与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二者的关系,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又实际上成为联系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纽带。因此,中、西方的改革有不同的国情。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807/109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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