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 我对工程监理行业若干问题的思考
-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中的四个重点
- 商业建筑在工程准备和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重点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综述
- 工程监理与建造师队伍建设的学理思考
-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 工程施工中电气监理的要点和措施
- 浅谈桥梁工程钻孔灌注桩施工质量的监理
- 关于监理过程中见证取样工作的几点看法和认识
- 浅谈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的问题及措施
内容提示:土方工程包括挖方和填方。在挖方工程中有一般建筑的工程线基坑、市政工程的管线基坑、道路挖方和建筑深基坑等。在填方工程式中有“三通一平”的大面积填土、路基填土、建筑基坑回填等。至于道路挖方、逆作法开挖另见其他监理细则。
土方工程包括挖方和填方。在挖方工程中有一般建筑的工程线基坑、市政工程的管线基坑、道路挖方和建筑深基坑等。在填方工程式中有“三通一平”的大面积填土、路基填土、建筑基坑回填等。至于道路挖方、逆作法开挖另见其他监理细则。(参考《建筑中文网》)
1、土方开挖
1.1依据地质勘察报告,基础设计图和深基坑支护设计图以及《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审查基坑开挖的施工方案。对深基坑尤其要特别认真审查。
1.2根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和规划红线,监察与复核施工单位所放的线,务求准确。
1.3深基坑开挖前须建议业主聘请专业队伍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道路路面、民房建筑等)进行监测。并协助业主确定监测队伍、监测项目与,内容。
1.4深基坑开挖前还必须对支护结构的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允许开挖。
1.5采用爆破工艺开挖的、应督促施工方和业主向对口政府部门申报,并接受其管理。
1.6在基坑(槽)开挖过程中,经常巡视工地。注意如下问题:
1)轴线桩、龙门板或水平桩有无位移;
2)坑边堆土高度、位置与范围、以及建材堆放;
3)土壁、坑底渗水现象;
4)地表水、雨水冲刷情况;
5)周边地面有无裂缝;
6)有无塌方;
7)土质异常、局部土质松软、古墓、古井、局部障碍物;
8)施工进度;
9)有无超挖(工程量超预算……)等待;
10)施工安全(如下层掏洞开挖、挖土机下作业等)。
1.7对先打(或钻、挖)桩后开挖基坑的工程,则在开挖前必须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工程桩的保护措施,开挖中安排专人监测工程桩的位移、倾斜和桩身完整性。
1.8暴露时间可能较长的深基坑,应建议业主聘请专业人员评估地基岩(土)层的风化速度,塌坑的可能性或基底会否隆起。
1.9验槽
当基坑(槽)开挖完成,并清理好之后,在基础施工前,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槽,并填写〈基槽复验记录表〉(监表土基-003)或〈基础坑(槽)验坑(槽)检查记录〉(监表土基-004)。验槽内容如下:
1)基坑尺寸(长、宽、深)及坡度与设计图纸是否相符合;
2)基坑壁土层分层,特别是基底土层与地质报告和设计图纸是否相同,(这对线基础和管线基础尤其重要);
3)上部结构重要部位(即受力较大或沉降灵敏部位)土质如何;
4)地基处理(或者只限局部)效果检验;
5)桩头处理
验槽后,确认合格,有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2、土方回填
2.1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检查进场的土料土质,压实施工机械筛子等设备。
2.2复核填土工程的轴线边线。(与施工方共同进行)。
2.3审核施工方案。
2.4随时检查压实机械的运作,以保证设计要求的压实功能;检查铺土厚度,土粒过筛情2况。
2.5按相规范、规程或设计图要求,抽检填质量(如含水量、密实度指标),并填写〈填方土料及填土压实工程隐蔽检查记录〉(监表基-005)、〈地面基层分项工程质量抽检表〉(监表土基-011)和〈土方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监表土基-013)。
2.6会同业主、施工单位等各方验收填土的面积、标高、坡度并签名确认。
3、土方运输
检查作业时间,进场的运输机械、人力,是否有准运证,如果夜间运土,是否报市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夜间运输等。
4、工程量核算,挖方要注意岩与土的分界。
5、无论挖方还是填方,施工前均须审核施工队伍的资质。
6、具体操作可详见附录。
7、质量记录
7.1基础坑(槽)验坑(槽)检查记录(监表土基-003)
7.2填方土料及填土压实工程隐蔽检查记录(监表基-004)
7.3地面基层分项工程质量抽检表(监表土基-008)
7.4土方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监表土基-010)
附录:土方工程施工技术
1、基坑(槽)土方开挖
1.1开挖基坑(槽)时,为了防止塌方,确保安全施工,坑壁槽边应采用一定措施,维持稳定。根据现场的土质及基坑(槽)的深度在开挖时确定放坡,或加临时对撑的形式来保持土壁稳定。
1.1.1放坡
土方开挖超过一定深度,可采用放坡形来维持边坡的稳定。放坡坡度的大小应根据土质、挖土深度、边坡留置时间、排水情况、边坡上部荷载及土方开挖方案等因素来考虑。
1.1.2土壁支撑
开挖基坑(槽),采用放坡开挖比较经济。但有时由于场地的限制不能按要求放坡,或因土质的原因,放坡所增加的土量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可采用设置对撑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法有:横撑式支撑、锚着对撑、板桩对撑及地下连续墙。
1.1.3基坑(槽)放线
基坑(槽)开挖以前,必须根椐建筑平面图,将新建房屋的平面位置和高程。根椐建筑测量方法,在实地上划出基础开挖边线。
定位放线的依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和规划红线。
1.1.4基槽开挖宽度的确定
基础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和规划红线。
1.1.4基槽开挖宽度的确定
基础放线时,应根据基底面尺寸和埋置深度、土质好坏,以及地下水位高低等因素,考虑是否要放坡、留工作和加支撑,从而定出基坑(槽)开挖的上口尺寸。在实际工程中存在以下几种情况:a、不放坡、不加支撑。b、不放坡、留工作面。c、留工作面并加支撑。d、放坡。
1.1.5基坑(槽)土方开挖
基坑(槽)土方量小且分散时用人工开挖,一般量大集中的基坑(槽)土方工程,应尽量采用机械施工,以减轻劳动强度,加快工程进度,降低成本,缩短工期。
1.1.6基坑(槽)开挖的深度控制
当开挖到离坑(槽)底50~80cm时,应及时用水准仪测量标高,打上水平桩,以作挖坑(槽)时控制深度的依据。(水平桩一般沿基槽每隔壁3~4m钉设一个)。出可根据龙门板上的正负零标高,直接测量基槽的开挖深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1.2基坑(槽)开挖中的注意事项
1.2.1开挖基坑(槽)之前应检查龙门板、轴线桩、水准标高,有无变位移动现象。并根据设计图纸校核基础放线的位置、尺寸等是否符合要求。
1.2.2基坑(槽)开挖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时应尽可能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坊(槽)内,以免引起塌方或地基土遭到破坏。
1.2.3开挖基坑(槽)时,现场堆土一般要求离基坑(槽)边应在0.8m以外,堆置高度不宜超过1.5m,以免影响施工或造成坑边土壁塌方。
1.2.4基坑(槽)开挖时,严禁搅动基底土层。因此,要加强抄平管理,以防超挖。如发生超挖现象,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在特别重要部位,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采取加固措施。基坑(槽)开挖到底如不能马上浇筑垫层,应在基底标高以上留150~300mm的土,待浇垫层时一并挖去。
1.2.5挖土过程中和雨后复工时,应随时仔细检查土壁稳定和支撑牢固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骤然崩坍。
1.2.6基坑(槽)施工排水
基坑(槽)挖土,地下水渗入地表水流入,浸泡基坑(槽)会造成边坡坍方,基底地基土承载力下降,以及施工条件恶化等情况,所以应作好防水和排水措施(基坑(槽)排水方法为明排水和井点降低地下不位法)。
2、土方回填及地基局部处理
2.1验槽
基坑(槽)开挖完毕清理好以后,在基础施工前,监理单位须组织放大镜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共同进行验槽,以检查基坑(槽)开挖的质量和地基土与设计情况是否一致。
验槽的主要内容和方法如下
1)检查基坑(槽)开挖的长、宽尺寸及开挖深度是否正确,边坡坡度是否偏陡。
2)观察槽壁土层分布情况及走向,初步判断是否已挖到设计所要求的土层,特别要注意观察土质是否与地质资料相符,是否需要进行处理。
3)观察有没局部异常现象,如有,则要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处理。
4)验槽时对构重要部位,即受力较大或沉降灵每的部拉(如承重墙、墙角、柱基等),要做出详细记录。
2.2局部异常地基的处理
局部异常的地基,须进一步探明原因和范围,然后会同有关单位妥善处理,发保障建筑物建成后各部位沉降量一致。
名称处理方法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806/111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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