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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中筑路机械租用的探索

收录时间:2006-10-30 08:37 来源:建筑中文网  作者:碧森尤信  阅读:0次 评论:0我要评论

内容提示: 探讨公路工程施工中筑路机械租赁合同中有关承租方利益的条款,并介绍机械租用的优越性和租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延伸阅读:合同 租用 筑路机械

    摘 要 探讨公路工程施工中筑路机械租赁合同中有关承租方利益的条款,并介绍机械租用的优越性和租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采取的防范措施。(参考《建筑中文网
    关键词 筑路机械 租用 合同

    1 公路施工单位租用社会上的机械设备是必然趋势

    公路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机械设备规格较多,品种复杂,且由于路面等级的不断提高,施工单位原有的机械设备不能满足需求。当前各公路施工单位,特别是各公路总段工程队,机械设备较少,且性能较差,很难适应现在公路施工的需要。另外由于单位资金筹集困难,更不可能短期配齐所有施工需要的机械设备。如不租用社会上的机械设备就很难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工程。所以,公路施工单位租用社会上的机械是必然趋势。因此如何做好租用机械设备工作就成为我们加强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2 市场调研和信息收集

    对市场进行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收集市场信息把握市场规律,是搞好机械设备租用的必要条件,从1997年开始,我们在路网工程中陆续租用了各种机械设备,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并不断探索和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机械设备租用方法,增进了对机械设备租用的了解。

    3 机械租凭合同

    在商订机械租用合同时要力求完善,内容要细致周全,便于操作,对双方加以约束,以免在合同执行中出现分歧与争议。因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租用发生较多,下面就租赁合同中有关承租方利益的条款予以探讨。

    3.1 机械租用计费方法

    为了便于组织施工,机械用燃油,液压油、机油、润滑油等和驾驶员食宿由承租方提供,其费用由出租方负责(从租金中扣回),机械租用可以采用以下5种计费方法。

    (1)由于现有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偏低,出租者不愿接受,经过几年的探索,机械租用台班费在新疆新交计字1996第170号通知《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乌鲁木齐参考价基础上增加0.5倍,比较适合市场行情,租赁双方均能接受。以ZL50C装载机为例,乌鲁木齐参考价每台班为654.04元,则现租用台班费用为:654.04×(1 0.5)=981.06元

    对于工程中不可缺少但利用率低以及很难租到的机械,可采用双方协商定价。

    汽车运价按现行运费结算,有些还可降低10%。

    机械在工地停置时间交付机械停置费,停置费按台班费50%计付为宜。

    (2)按工作小时计费:每小时费用=台班单价÷8

    (3)按完成实物工程量计费:即按工程预算单价支付。

    (4)按租用天数计费:对于租用时间短,每天工作量大的机械,每天租用费用可在台班费的基础上增加20%。对于每天利用率较低的机械,每天租用费可按台班费支付(即1天1台班)。

    (5)按租用月计算:对于租用时间较长的机械,为了简化工作台班,停置台班的统计工作,直接按月支付租金。机车月利用率按日历天数的80%计。月租金的计算为:月租金=日历天数×80%×台班费。

    我单位通常采用按完成实物工程量计费,其次是按小时计费,按天计费。很少采用按月计费,按台班计费方法。

    3.2 租金的结算

    短时间租用机械,租用完后1次结清。长期租用每月付当月的60%,其余工程完工后1次结清。这种结算方法是单位在社会上取得一定的信誉情况下。

    一般情况下,结算方法为,短时间租用机械,在租有机械起运时,租用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机械租用起止时间,预付租金的1/2。工作一半时间,付清剩余的1/2,到最后结算时,多退少补。长时间租用机械,先预付1个月的租金。以后每工作满1个月预交下1个月租金,最后结算时,多退少补。

    3.3 机械运输

    机械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单位应按合同规定日期将机械修整好,并准时赴调,租用单位按规定日期办理运输,负责机械运输途中的安全,并承担调往运费。返回运费由出租方负担。

    3.4 机械维修

    机械在工地出现故障维修以及费用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协调所需人员、车辆(仅限工地到住地)及场地等。机械维修期间不计租金。

    3.5 工作记录

    为便于租金结算,随机人员和承担方技术员每天都要填写工作记录,并双方进行核对签字。

    3.6 出租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出租方应准时提供机械。

    (2)出租方交付给承租方使用的机械应符合约定标准。同时,出租方应保证使承租方按约定使用机械的权利。

    (3)租用期间修理及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4)租赁合同终止,出租方应退还押金或其它担保物。

    (5)对于租用机械的负担,如税金等费用全部由出租方负担。

    3.7 租期变更

    合同签订后,出租方因工程需要取消合同时,应提前10天通知租用方,机械调回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用方需提前终止合同时,亦应提前10天通知出租方,并负责将机械送回。

    3.8 合同签订

    合同条款谈妥后,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后生效。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纠纷,由出租方仲裁机构仲裁。机械租用到期,租金结算清后,合同自然消失。

    4 机械租用的优越性

    (1)充分发挥机械的潜在效益,提高了机械利用率。租用设备后,由原来对设备的无偿占用变为有偿占用,占用时间越长,所付租金越多,从而促使租用单位在有效的时间内充分发挥机械的效能,想方设法最大限度地缩短租用期,以减少租金的支出。

    (2)避免了机构的重叠,降低了生产成本。由于租用机械由出租方维修,解除了施工队后顾之忧,不需要再专门设置施工队维修机械,从而降低了生产成本。

    (3)机械由出租方购置,减少和避免购置设备的盲目性以及设备和配件的储备,节省了固定资产的投资额。租用还可以推动单位加快设备更新、改造和采用新技术的步伐。

    (4)强化提高了管理水平。由于租用单位管理比较单纯,领导注意力放在机械管理上,这对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基础管理,实行单机核算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5)制约机制得到充分发挥。由于单位租用的是外单位和私人的机械,制约了工程项目中容易出现的拼设备现象的短期行为。

    (6)租用机械设备可降低单位因设备陈旧而发生无形磨损及遭淘汰的投资风险。

    5 机械租用中遇到的问题和采取的防范措施

    5.1 机械出现故障延误工期

    因出租单位往往离施工工地较远,机械出现故障修理迟缓。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签订合同时规定了在租用期机械完好率必须达到90%以上,否则只付50%的租金。修理中我们积极协作,提供各种方便以使故障机械尽快恢复,或重新租用机械。

    5.2 机械人员不负责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

    租用机械随机驾驶员,都是国营单位职工和私人老板雇佣的操作者。他们单位领导和老板不在工地现场,租金又是按天或台班计算,造成不讲质量混时间。例如1999年路网工程租用克拉玛依城建1台18t振动压路机,驾驶员操作时,发动机低速运转,不加油门,检查压实度多处不合格。针对这种情况,找城建领导协商更改租金计费办法。由原来的按天计改为按完成实物工程量计费。

    5.3 在急用时租用机械停工延误工期

    往往因吃住条件不满意,或对实物工程量计费单价不满意,驾驶员有意延误,造成延误工期。针对这种情况,应及时对市场进行调查,提前联系好出租方,或以现金当天支付赢得市场信任。

    5.4 紧缺机械设备租金较高

    在某种机械市场紧缺时,租金偏高使工程费用增加。解决办法是广泛收集市场信息,联系几个出租方进行比较,对公路施工专用机械设备单位进行购置。

    6 结束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筑路机械租用市场正逐步走向完善,这个市场潜力巨大,通过租用机械可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但机械租用市场有其多变性,只有把握市场导向,摸透市场规律,不断总结经验,才能驾驭市场。
   
    参考文献 《公路工程机械机务管理》·人民交通出版社,1994年2月

    刘红俊 (新疆塔城公路总段·塔城 834700)
   

来源: 《建筑中文网》.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610/66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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