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因素分析及对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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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对外直接投资,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已成为发挥我国比较优势,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和国民经济的必然选择。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对外直接投资呈现快速发展势头。但与吸收外资相比,其规模和水平仍然很低,从下表可以看出,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 FDI)流出量与流入量之比为0.02-0.06左右,吸收外国投资的规模和水平远远高于对外直接投资,与国际水平相比,不仅大大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中国除外)的平均水平。此外,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跨国企业中,亏损企业占17%,盈亏持平的企业为总数的28%,只有55%的企业是盈利的。(参考《建筑中文网》)
一、影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因素分析
1、产权障碍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的竞争实质上是企业间制度的竞争,企业制度效率的高低决定了企业能否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当代的市场经济理论认为,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框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现代企业制度主要特点为: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在发达国家和地区,企业普遍具备先进的现代产权制度。然而在我国,由于历史及现实的原因,多数大型企业仍是国有或国家控股,私营大企业的数量非常有限,而且至今缺乏促进私营企业成长的有效的体制、政策和资本市场的条件。因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发展对外直接投资将主要依托现有的国有大企业,但国有企业尚未建立起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导致的重要恶果是政企不分。这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领域表现为政府对企业发展海外直接投资干预过多,使得海外投资企业多数不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向国际市场的自然延伸,而是按照国家的指令性计划去经营事先选定的项目,是中国式企业在外国的延伸。并且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主要集中在港澳地区和美国、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等具有先进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发达国家,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很难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根据国际市场的变化组织跨国经营,从而导致我国跨国企业经营效率低下,在与东道国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2、缺乏生产要素优势
根据垄断优势理论,跨国企业要在东道国中处于优势地位,应具有生产要素优势。而我国对外投资企业无论是资金、技术还是人才,都不具备竞争优势。首先,从资金筹集上来看,由于我国国企长期低效率运行,基本不具备依靠自有资金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实力。而我国的金融体系还很不健全,资本市场很不发达,大的国有银行体系并未与国际接轨,相当长的时间内将被巨额的不良资产问题所困扰。因此在对外直接投资资金筹集的过程中,企业本身和金融系统都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其次,我国企业的技术优势不足。对于许多引进技术的消化、创新不够,技术当地化的优势并不明显。技术优势的缺乏,将是制约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长期性因素。再次,缺乏高素质的跨国经营人才。由于上述因素的制约,使得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过小,集约化程度较低,不具备规模经济优势,与发达国家的大型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相比,我国企业的规模普遍比较小,国际竞争能力不强。
3、缺乏内部化优势
根据内部化理论,内部化优势是通过建立企业内部市场,采用划拨价格来实现。然而我国多数跨国企业尚未建立起较完善的内部市场,还不善于通过划拨价格把整个世界作为经济舞台,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和产品生产,而只是在国外进行孤立、单一和分散式的经营,跨国企业的经营内容、业务范围和产品结构往往与母公司的核心行业没有关联或关联很少,因此境内外母子公司的经营一体化和规模经济目标也难以实现。
4、政策支持不足
政府有责任和义务支持、鼓励和保护国内企业境外投资,为跨国企业的发展提供平台。但是与其他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政府对跨国企业的政策支持是相当不够的。首先,我国既缺乏有效的海外投资保证制度,又没有承保政治风险的专门机构,对境外投资的法律保障工作无法落到实处;其次,金融支持力度不够。在资金的使用权方面,不允许跨国企业内部资金自由调配,实施严格的利润和外汇管制,政府要求跨国企业的利润在当地会计年度终结后6个月内全部汇回境内,当境外企业面临强有力的市场竞争而需要扩大投资时,或当市场前景看好而需要扩大经营规模时,企业却没有自由支配的资金;再次,财税支持政策不完善。由于我国尚未制定税收属地化政策,出现了双重征税问题,极大的阻碍了我国跨国企业的发展;此外,政府对跨国企业提供的信息咨询工作力度不够。尚未建立起境外投资的信息库和信息反馈、情况交流、适时协调的机制,因此,企业靠着不全面的资料进行投资决策,投资的盲目性便会加大。
5、缺乏对外投资总体规划
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政府在经济运行中的地位还非常突出,因而管理体制对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各部门纷纷参与管理,出现了所谓“多龙治水”的局面,由于各部门互相不买账,推it,扯皮问题不断出现,这进一步加剧了海外投资发展的难度;此外,由于对外投资的宏观管理工作还缺乏统一的部署和协调,导致我国对外投资无章可循,对外投资地区结构过分集中,企业间设点交叉重复,自相竞争的不正常局面。例如,我国在纽约就设立了贸易型企业130多家,其中90%以上经营一般商品的进出日业务,这些企业之间相互竞争排挤。
二、大力发展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对策思考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再次启动的重要转折时期,市场体系的完善也进入了关键阶段。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增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面临着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但目前我国的对外投资事业尚处于探索阶段,无论是跨国企业自身还是政府的政策支持方面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缺陷。因此,我们必须抓住机遇,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大力发展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事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1、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准退出”,尤其是股份制的推行,有利于提高国企的规模效益和竞争能力。以“退出”和“准退出”为重点的国企战略重组,为建立产权明晰、政企分开为基础的现代企业制度扫除了障碍,为企业制度效率的提高提供了前提条件。
2、强强联合、强弱结合,共同发展,实现规模经济。当今跨国公司强强联合、强弱结合已成为一种潮流和趋势。我国跨国企业应联合起来,在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有优势的大企业应联合组建成大型跨国集团,并与相关的小企业联合成系列化大型跨国集团,优势互补,建立起完善的内部市场和产供销一体化体系。
3、及时理顺对外投资管理体制,这是对外投资管理工作的核心。一是要尽快的组建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集中统一的管理部门,如“海外投资管理委员会”,关键是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职能加以集中,以改变海外多头管理的现状。二是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海外投资变行政管理为监督管理,给予企业必要的海外经营自主权,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指标,从宏观上把握对外投资的结构、流向,使之与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具体确定对外投资的规模。
4、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积极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首先,应逐步建立和健全海外投资保证制度。从2003年开始,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提供保障,我们应该尽快完善并推广这一做法,并借鉴德国对保险业务管理的“分离制”,即分别建立专门的海外投资保险的审批机构和经营机构,以缓解对外投资的风险;其次,要实行优惠的金融政策。在跨国企业创业的初期,暂无利润可供再投资,这时需要适当放松外汇管制,允许企业的外汇资金在内部调整,并在追加投资方面有较大的自主权。中国银行根据跨国企业投资项目的类型、风险等情况提供优惠贷款,或在国际金融机构融资时提供担保;再次,要完善财税政策。我国政府应继续与更多国家谈判,避免国际间双重征税,为我国境外投资企业争取东道国的国民待遇;此外,政府应建立全国性的信息资料库,以降低各个企业分散收集信息导致的巨额成本,减少境外投资的盲目性。
5、加强生产要素优势,这是我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前提。首先,以利用外资为主,积极拓宽筹资渠道。虽然截至2002年底,我国的外汇储备已达到2864亿美元,但是相对而言,我国还是一个资金紧缺的国家,我国可以通过向东道国银行贷款,或在东道国资本市场上出售证券和债券,或在国际信贷市场、资本市场借款,如企业可充分利用专供外国筹资者在美国发行的以美元为面值的扬基债券来筹集资金。其次,要加强技术的创新能力。我们不仅要对引进的技术进行运用和创新,还要发展本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充分发挥自己的技术和产业优势,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再次,应建立完善人才管理机制。我国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人才缺乏的问题已经显现,国际型经营人才更是缺乏。国有企业自身还存在人才外流问题,更不易解决好跨国经营的人才问题。因此,跨国经营要建立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和有效的人员选拔机制。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601/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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