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建筑研究 专题列表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

收录时间:2005-05-18 16:00 来源:建筑中文网  作者:碧森尤信  阅读:0次 评论:0我要评论

内容提示: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庄严宣告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纲举目张,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下,我国住宅产业发展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

延伸阅读:刘志峰 十六大 小康社会 建设 江泽民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庄严宣告: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纲举目张,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下,我国住宅产业发展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参考《建筑中文网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江苏住宅产业化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提出了我国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总体思路:以国办发199972号文件为指导,以提高住宅质量,提高科技进步对住宅产业贡献率,优化住宅产业结构为目标,从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加强基础技术、关键技术研究,推广新技术、新材料,建立健全产业化的管理制度入手,构建完善的住宅产业现代化体系,使住宅产业真正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放眼全国住宅与房地产业,形势喜人,任务艰巨。空前地处于黄金时期的中国房地产宏伟大业的美好态势激励着我们开拓进取,再创辉煌。

    一、住宅建设面临的形势

    1998年以来,在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等相关政策推动下,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保持较快增长,在拉动经济增长,改善和提高居民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促进城乡居民的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带动城镇基础设施的改善、提升城市功能和优化投资环境,推动住宅市场化进程、促进城镇个人住房市场发展等方面,都做出了重要的贡献。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些年广大城镇居民的住房观念也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当前住宅发展的新特征和新趋势,我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住宅建设仍处在总量增长时期

    1996年~2001年,全国城镇住宅竣工面积约38.25亿平方米,平均每年建设6.38亿平方米,其中,2001年城镇竣工住宅7.25亿平方米。2001年个人购买商品住宅所占比重达到93.9%,个人已成为住房市场的主体,城镇住房短缺时代已经结束。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我国城镇住宅的供求总量仍将保持不断增长的趋势。一是城镇化进程加快带动住房需求增长。1990年我国城镇化水平为18.9%,2001年达到37.7%,11年间每年大约提高1.7个百分点。国际经验表明,城镇化水平在30%~60%阶段,是加速发展时期。 国家“十五” 发展计划将“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进程,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结构协调的城镇体系”作为一项战略任务。预计到2010年城市化水平将达到45%,城镇人口将增至6.3亿,城镇人口增加将带来较大的住房需求。二是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带来了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新世纪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国民经济预计平均每年以7%以上的速度增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也将保持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升级速度加快,改善住房条件的要求日益强烈,带动住宅建设增长。根据联合国对70多个国家住宅发展的统计分析表明,人均GNP为600~800 美元,住宅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期,1300美元时,住宅产业进入稳定发展期。在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0~50平方米之前,会保持较旺盛的住房需求。去年,我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21平方米,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处于快速增长时期。三是城镇居民住房苦乐不均问题较为突出。据估计,目前城市家庭中,有12%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27%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8~10平方米;41%的家庭住房水平还低于平均水平。有300多万户家庭还居住在危旧住房中,150多万户家庭缺房或居住拥挤。另外,还有15%的家庭住房中无独立厨房或与其他家庭合用,约30%的家庭住房无厕所或与其他家庭共用,约13%的家庭没有饮用自来水。解决住房苦乐不均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加快危旧住房的改造,加快住宅发展。以上三个方面表明,在相当长一段时期,我国住宅建设仍处于总量增长型发展时期。

    (二)住宅需求的转折时期

    经过改革开放20年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的生活水平和消费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市场对住房的需求已从生存型向功能舒适型发展,对住宅的居住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五要一追求”:一是住宅的功能空间要更合理。超大户型已不是发展的主流,在较小的空间内创造较大的舒适度,提高住宅面积使用率和功能空间的合理性,满足居民现代生活的空间需求。二是住宅的物理性能要改善。在保证住宅结构、消防等安全前提下,住宅的保温、隔热、隔声、通风、采光与日照等决定住宅舒适度的物理性能已成为衡量住宅质量的重要因素。三是住宅的设施与设备的配备水平要提高。厨房、卫生间设施、采暖与制冷系统、智能化技术系统等的高效性、实用性及设备、设施的装备水平已成为体现住宅档次的主要方面。四是居住区的环境与配套要完美。自然和谐、朴实优美、安全环保、舒适便捷的住区环境已成为市场选购住宅标准的重要成分。五是住宅的耐久性要延长。住宅商品的高值性、固定性和耐用性要求住宅的寿命在砖混结构50年的基础上要延长使用寿命。“一追求”是指最终市场追求的住宅的品牌。品牌来自住宅的品质和后续服务。因此,实现住宅质量质的飞跃和住宅的更新换代是新时期住宅建设的主要任务。

    (三)住宅生产方式的变革时期

    实现住宅产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是新时期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住宅产业发展状况,集中体现在科技进步对住宅产业的贡献方面。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当科技进步对产业的贡献率超过50%时,被视为集约型发展产业。据测算,2001年我国的住宅科技贡献率为31.8%,虽然比1995年的25.4%提高了6.4个百分点,但仍低于国外发达国家,也低于我国农业的40%,是一种典型的粗放型发展方式。主要表现在:一是住宅建设的工业化程度低,施工仍以现场手工湿操作为主,生产效率低。据统计,我国建筑工人的劳动生产率约为30平方米/人年,而发达国家可达到150平方米/人年左右。二是建筑材料、设备及住宅部品的生产和供应,没有形成技术先进、规模生产、系列化配套的社会化供应体系,导致住宅质量不高、设备通用性差、性能成本比不合理。我国的材料、产品的生产企业很多,但大多数都是单项产品为主,缺乏技术、部品集成和配套能力。三是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能源浪费严重。我国人均耕地不及世界人均耕地3.73亩的47%,水资源仅是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目前实心粘土砖每年毁田12万亩,城市污水的回用率是发达国家的25%。建筑能源浪费更加突出。我国是耗能大国,建筑能耗占全国总能耗的25%,其中建筑采暖、空调、照明占14%,建筑建造能耗为11%。由于建筑保温隔热性能差,供暖效率低,采暖地区能耗为相同条件下发达国家的3倍左右,这有自然条件的原因,但主要是产业技术落后造成的。解决住宅建筑节能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他技术体系也是如此。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住宅产业的集约化程度,加快住宅技术和产品的更新换代,推动住宅建设整体水平提高。

    新时期住宅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需求为中心,面向百姓,面向未来。面向百姓,就是要面向现实的有效需求,从国情出发,面向不同消费层次的需求,特别是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面向未来,就是要面向需求特点的变化和发展的趋势,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贯彻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治理污染的方针。坚持以需求为中心就是要保护需求、培育需求和刺激需求,其关键是提高住宅质量,降低住宅生产成本;根本出路是依靠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加快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进程。因此,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实现住宅质量飞跃是新时期住宅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和必然趋势,是新时期住宅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根本任务。

    二、住宅产业与产业现代化问题

    (一)关于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概念和内涵

    住宅产业现代化,就是让住宅纳入社会化大生产范畴,以住宅成品为最终产品,做到开发规模化、配套化,设计的多样化、标准化,施工的机械化、装配化,住宅部品的通用化、系列化,以及住宅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的生产和经营的组织形式。具体地讲,住宅产业现代化是以住宅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依托,以成型的住宅建筑体系和与之相配套的住宅部品为基础,以科学的组织和现代化的管理为手段,通过将住宅生产全过程的开发、设计、施工、部品生产、管理和服务等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从而实现住宅的生产、供给、销售和服务一体化的生产组织形式。

    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标志。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住宅建筑设计标准化。包括住宅设计的标准化、建筑体系的定型化、部品的通用化和系列化。住宅建筑标准化就是在住宅设计中采用标准的设计方案、建筑体系和部品,按照一定的模数标准规范住宅构件和产品,形成标准化、系列化的住宅部品,减少住宅设计中随意性,并简化施工手段。如:丹麦在标准化基础上实现部件通用化,各厂家生产的通用部件都纳入《通用体系产品总目录》,设计人员可从中选择适当的产品进行住宅设计。因此,住宅建筑的标准化关键在于建筑体系的定型化和住宅部品的通用化和系列化。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505/2433.htm

也许您还喜欢阅读:

“示范村、整治村”规划浅析-以江山市为例

不可忽视对市政工程质量的监督

建设科技要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小城镇建设的几点思考

企业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安全文化是与时俱进的先进文化

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建企领导如何建立用人机制

应重视对国有建筑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扶持

应当重视对国有建筑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扶持


【重要声明】本作品版权归建筑中文网和作者所有,允许以学习、研究之目的转载、复制和传播,但必须在明显位置注明原文出处和作者署名(请参考以下引文格式)且保证内容一致性,不得用于出售、出版、付费数据库或其它商业目的,本站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投稿信箱
引用复制:网址 QQ/MSN 论文/著作 HTML代码

请告诉我们

请告诉我们您的知识需求以及对本站的评价与建议。
满意 不满意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