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租理论述评及对中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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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寻租理论产生于美国,最早萌芽于60年代,确立于70年代。至今已经有长足的发展,成为现代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的分支学说。把寻租作为一个经济学范畴正式提出的是美国的经济学家克鲁格。他在1974年公开发表的《寻租的政治经济学》一文中深入研究了由于政府对外贸的管制而产生的对租金的争夺,并设计了数学模型对其进行计算和讨论,后来这篇被经济学界视为寻租理论的一个里程碑,克鲁格也被视为寻租理论的鼻祖。
寻租理论产生于美国,最早萌芽于60年代,确立于70年代。至今已经有长足的发展,成为现代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的分支学说。把寻租作为一个经济学范畴正式提出的是美国的经济学家克鲁格。他在1974年公开发表的《寻租的政治经济学》一文中深入研究了由于政府对外贸的管制而产生的对租金的争夺,并设计了数学模型对其进行计算和讨论,后来这篇被经济学界视为寻租理论的一个里程碑,克鲁格也被视为寻租理论的鼻祖。(参考《建筑中文网》)
一、租、寻租及寻租理论
在讨论寻租理论之前,我们先来看看租金的定义。“经济租金”一个重要的政治经济学范畴。在经济学的发展历史中,它的外延有一个逐步扩大的过程,在传统的李嘉图学派的经济租金概念中,租金是永远没有供给弹性的生产要素(如土地)的报酬,它是诱使这种生产要素进入市场所必需最小值的额外收益。后来,马歇尔发展了租金的概念,他把短期内缺乏供给弹性的生产要素(如建筑物、机器、工具等资本品)所得之报酬称之为“准租金”。现在一般的标准理论教科书对租金一词解释为:支付给资源所有者的款项中超过那些资源在任何可替代的用途中所得到的款项中的那一部分,也即超过机会成本的收入。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不需要吸引资源用于特定用途的一种分配上不必要的支付款项。然而,在众多关于“寻租理论”的文章中,其分析是建立在对租金的下述定义之上的:租金是由于不同体制、权利和组织设置而获得的额外收益。而在我国比较权威的定义则是由于某种天然的或认为的社会的原因,使物品的供给量的扩大受到限制,从而使市场价格稳定地高于成本而形成的一种长期的超额利润或要素的超额收入。
同样,对于寻租也有多种定义,布坎南等人认为“寻求租金一词是要描述这样一种制度背景化的行为:在那里,个人竭尽使价值最大化造成了社会浪费,而没有形成社会剩余。”他们把寻租描述为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而造成的浪费资源的活动,即一个人在寻租,说明了这个人在某事上进行了投资,被投资的这种事情实际上没有提高,甚至降低了生产率,但却确实给投资者带来了一种特殊的地位或垄断权利而提高了投资者的收入,租金也就是由此所得的收入。因此,柯兰得尔中给寻租下的定义是为了争夺人为的财富转移而浪费资源的活动。
而克鲁格则认为寻租是为了取得许可证和配额以获得额外收益而进行的疏通活动。形成这些争议的根源在于公共选择学派和国际贸易学派在“寻租”一词上的不同运用,在克鲁格的奠基文章里她把寻租限制在由配额而产生的租金。如果租金只是指配额收益,那么其他经济政治行为所产生的收益就要用别的名称,由此推论,国际贸易学派把寻求垄断,寻求关税和寻求收入等所有这类活动都涵盖在寻求直接非生产性利润(DUP)这一名称之下,于是,公共选择学派继续使用“寻租”,而国际贸易学派则更广泛使用DUP这一概念,稍具讽刺意味的是“寻租”这一概念是由国际贸易学派首先提出来的。
寻租理论产生于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市场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当时正值凯恩斯国家干预主义的统治地位开始动摇的时期,因为他无法解决过去被认为是“导致市场失灵”原因之一的滞胀问题,由此,新自由主义趁机再次复苏,寻租理论正是为了迎合这一经济思想而产生的。从经济学理论的发展来看,寻租理论起源于寻租经济学家对新古典主义经济中垄断理论存在的问题提批评和挑战。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早期时代,垄断利润问题忽略不予讨论,在他们看来,垄断使超额利润存在,但竞争立即使超额利润不复存在,因此对新古典经济学家来说,竞争均衡是垄断不断被建立而又被不断打破的动态均衡。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生活中垄断问题的不断涌现,垄断在现代经济中地位不断加强。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对垄断问题的不断探索,终于得到了垄断的社会福利损失理论,即哈伯格的垄断理论。
二、寻租理论对我国的启示
启示1、单一计划价格体制与短缺集中
寻租理论在西方的一个基本的制度前提就是存在一个国内的完全竞争的市场,而这个最基本的条件在中国尤其是在中国的早期,在中国还处于短缺经济的时期,更是不具备。可以说,这一时期的寻租行为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尽管这一时期的社会风气普遍的被认为比现在的好。这一时期的寻租行为是与当时的短缺经济联系在一起的,当时的重要特征就是:一种商品无论供求状况如何,一律按照官价收购,也一律按照官价在商店里出售。这样一种特定的制度便产生了特定的结果:
1.消费者之间对短缺商品不能进行公开的价格竞争;
2.为了获得较多的短缺物品,消费者(交租者)只能在公开的国营市场外进行私下的“走后门”活动,以谋求“特殊优惠”,而那些握有商品批售权的人(收租者)也只能“开后门”,而不能以公开喊价的方式出售商品,于是。走后门这种特殊的交易方式便必然是分散地在无数个别的特殊的私人关系之间进行,从而使得许多偶然的个人的非经济的因素在这种交易过程中发挥作用。这样的交易活动,显然不属于国营商业,也不属于竞争商业,而是一种灰色市场——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
由灰市的特殊制度条件和交易方式所决定,灰市的交易价格(=牌价 送礼)不同于竞争条件下的竞争价格。它具有以下的特点:
1.它是不同一的。在统一的牌价基础上,送多少礼,依个别交易关系的种种具体因素而定;
2.灰市价格在许多情况下低于竞争市场的价格(由于寻租理论也是建立在理性经济人的基础上,所以如果走后门者的收益小于他的成本的话,他也就失去了走后门的兴趣,寻租也就无从谈起。)由第二个特征我们便可以推断出灰市交易的一个重要后果即短缺积聚。由于能走后门的人所付的总价格往往低于竞争价格,他们的需求量从而购买量就大于竞争价格下的购买量,因此把更少的商品留给经济中的其他消费者,使他们更难买到短缺商品。
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短缺积聚这一灰市交易的特殊所造成的一种特殊的经济效率损失,不是克鲁格所分析的资源浪费或生产无效率所造成的损失,而是交换无效率所造成的福利损失。总起来说,灰市交易中包含着三种社会效率损失:
1.由限制价格变动和由此产生的短缺本身造成的资源配置不合理所导致的效率损失。
2.由寻找后门所造成的资源耗费型效率损失。
3.在走后门购物这种特殊灰市交易关系中发生的短缺积聚所导致的效率损失。随着改革的进行,三种效率上的损失最终也导致了这类寻租行为的慢慢消失。
启示2.价格双轨制与变利为租
由一般的简单的从而是抽象的消费者直接走后门过度到官倒,这是以价格双轨制为特殊制度条件的,一方面,官方牌价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制度上允许部分商品那到竞争市场上议价出售,于是就出现了官员将按牌价收购的商品在灰市交易中卖给灰市中间商,然后这些中间商再最终把这些商品拿到市场上按市价出售的可能性。这种交易过程的不同于单一计划价格下的“走后门”的地方在于:
1.最终消费者支付的价格具有统一性。
2.这种统一的价格可能等于竞争的市场价格;从而我们就可以使用寻租理论来直接说明灰市中间商和官倒们的某些经济后果。不过我们这里所面临的问题是多数官倒商品并非西方寻租理论下所主要分析的进口商品,因此问题的特殊性便在于:
1.市场价格与牌价之间的差并不象在进口限制条件下那样从一开始就成为租,它是否成为租取决于归谁所有,若归生产者所有,它就是生产者短期利润,只有它形成的收入归官员或分配者所有的时候,由于对生产没有任何直接的效应,相反,却有利于短缺的维持,因而才构成租,从这个意义上说官倒行为就其基本内容来说,即是把按牌价收购上来的商品拿到市场上去按市价出售。其性质首先是将租这个范畴在经济现实中建立起来,把本不是租的一部分价值量变为租,这一过程称之为“变利为租”。
2.作为官倒活动的制度前提的价格双轨制,把商品分成两部分,即计划内和计划外,前者按牌价收购原则上也要按牌价按计划分配,后者则由生产者自己在市场上按议价出售。官倒的对象显然只是前者,当官员们不是将其按计划价格收购的商品按其计划价格分配而是通过在灰市交易时边产生了租。但问题不仅限于此,计划内与计划外的划分客观上也为决定这种划分的官员们提供了另一种谋取更多收入的办法,即通过扩大计划内牌价的收购比例来扩大租金的来源,把原来生产者的经济利润进一步转变为官员的非生产性租金收入。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809/110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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