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我省全面实施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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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国家建设部和质量监督总局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
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国家建设部和质量监督总局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参考《建筑中文网》)
其执行时间为2003年7月1日。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的逐步推行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改革不断深化,针对我省的建设工程计价情况及应对措施简述如下:
一、建设工程计价的回顾及现状
建国以来,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是我国承发包工程计价、定价的主要依据。工程预算定额是规定消耗在单位工程基本构造要素上的劳动力、材料和机械的数量标准。费用定额一般以某个或多个自变量为计算基础,反映专项费用(应变量)社会必要劳动量的百分率或标准。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是计算工程造价的基础,它的编制是按社会平均水平确定的,以此为依据形成的工程造价反映的也是社会平均价格,这种价格的制定在计划经济时期由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颁布实施具有法令性和强制性,是编制建设工程概、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工程结算、确定工程造价的唯一依据。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我省1990年间接费定额继陕西省之后率先在全国根据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不同,划分了不同的工程类别,实行了按工程类别取费模式。打破了传统的以施工企业性质、级别、隶属关系计算取费的模式;1993年计划利润也实行了差别利润率。实现了同一工程、同一产品、同一价格,为企业的公平竞争提供了基础条件。此项改革措施在我省当时曾引起极大反响,也得到了国家建设部的认同。国家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首次规定了“各地区、各部门依工程规模大小、技术难易程度、工期长短等划分不同工程类型,分别制定具有上下幅度的指导性费率”;建设部、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经贸办建法[1993]133号《关于发布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规定了“对工程项目的不同投资来源或工程类别,实行在计划利润基础上的差别利润率”。20世纪90年代国家提出“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改革措施,国家“控制量”的目的是保证工程质量,“指导价”是使价格逐步走向市场化,工程造价管理由静态管理模式逐步转变为动态管理模式。我省曾于1991年、1994年、1996年、2000年,相继四次修订了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工程预算定额其模式仍是量价合一,数次修订主要变化是项目的补充,价格随国家、市场的调整重新计算确定;费用定额也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完善有关规定,制定了有关费用的浮动区间。在一定时期我省的工程造价改革曾走在全国的最前面,但改革的措施仍难以改变传统工程计价中的国家指令性状况,难以满足招标投标竞争定价,难以满足评标的要求。因为控制量仍是社会的平均消耗,而不是企业的实际消耗;指导价仍是社会的平均价格,而不是市场价;竞争费仍是社会的平均管理水平,而不是企业的实际技术水平、机械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所以不能完全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
目前,国家规定从2003年7月1日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我省建设厅工程造价管理处已于2003年6月至8月在全省对招投标管理机构、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工程监理公司,建设、施工、设计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人员及合同员宣传贯彻了《计价规范》,加深对其正确理解,掌握工程量清单在招标投标计价活动中,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规定和要求。省建设厅、财政厅黑建造价[2003]第6号“关于二○○三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办法的通知”中对实行预算定额(估价表)计价的工程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做了明确的规定。在全省实行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据了解只有省会城市哈尔滨市,但也只是形式上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因为目前的施工企业缺乏完整的工程造价基础资料,还没有完全形成自己的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结算还是以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作为确定工程造价的最终依据。改变这一现状需要政府职能机构制定出相应的措施,以引导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计价行为。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完善建筑市场机制的建议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不是简而易行的,当务之急的是必须完善建筑市场的管理机制、工程监理机制,才能使工程量清单计价有效的、规范的进行,才能使国家颁发的《计价规范》真正的贯彻实施。
(一)完善建筑市场的管理机制
1.完善工程造价管理
政府宏观引导建设工程计价,国家已制定颁发了统一的《计价规范》,即统一分部分项工程名称、统一项目编码、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政府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制定出供建设市场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参考的消耗量定额和有关费用标准,作为社会平均水平宏观引导市场,使业主和企业客观了解建筑产品社会平均消耗水平;使业主掌握自己的投资能力和投资行为;使企业认识到自身能力与社会需求能力的差距,及时调整或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促进技术、管理水平的不断发展与进步。
2.完善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为基础,政府职能部门制定出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编制规定;相配套的招标工程评标办法。招标文件编制规定应明确工程量清单项目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规定投标人要对主要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用量及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综合单价进行分析,以便评定报价时参考。
评标办法应明确商务标专家必须具备的业务素质,要了解建筑市场行情,长期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具有相应的职称和资格。
3.完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基础,政府职能部门制定出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有关部门要实施监督和管理 .承发包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
发包人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人必须具有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发包人应把施工合同作为项目管理最重要的文件之一,要求其人员充分理解和熟悉合同条款以便随时在现场发生问题时引用合同条款进行处理。承包人决不能把施工合同束之高阁,应把施工合同作为施工管理的指南,并用施工合同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
(二)完善建筑市场的工程监理机制
随着我省基本建设突飞猛进的发展,《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了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三、中、小学校校舍工程;四、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五、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六、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可见,在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机构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这就要求工程监理机构必须向着独立化、社会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独立化是指其机构不能依附于其他部门,不能是附属型,更不能是连体型,人事及经济是独立的存在于社会;社会化是指其机构要面向社会的大市场,形成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在竞争的条件下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监理工作具有很强的严密性、系统性、科学性,只有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才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及工作水平;专业化是指其机构具有相应的资质及资信,监理工程师不但要懂技术、还要懂工程造价专业知识,更要懂合同法相关知识。随着时代的前进要不断学习、掌握、运用新知识新技术,使监理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
三、计价的改革,必须完善企业的报价体系。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它提供了一个公平合理的风险划分,提供了一个共同的投标基础,在市场竞争中应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根据投标人的实力进行公平的竞争,实现优胜劣汰。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建立自身的完整报价体系。
(一)加强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806/101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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