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价中标和“背靠背”投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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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和“背靠背”投标模式,有效地遏制了工程承发包环节腐败现象的发生,并产生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自1996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成立第一家有形建筑市场以来,厦门市不断推出一系列具有创新意识的招投标法规和文件2003年4月1日,《厦门市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实施办法》的出台,使得厦门开始在政府融资和国有资金项目施工招投标中全面推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制度;之后对经评审最低价中标的项目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和“背靠背”投标模式,有效地遏制了工程承发包环节腐败现象的发生,并产生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自1996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成立第一家有形建筑市场以来,厦门市不断推出一系列具有创新意识的招投标法规和文件:2003年4月1日,《厦门市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实施办法》的出台,使得厦门开始在政府融资和国有资金项目施工招投标中全面推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制度;之后对经评审最低价中标的项目着重抓住“低价中标—风险包干—标后监管—市场清出”四个关键环节,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以确保最低价中标办法的顺利实施;2004年10月以来又推出“背靠背”投标制度,有效地从源头上遏制了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现象。(参考《建筑中文网》)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目前已建立起‘业主组织招标、企业自主投标、专家负责评标、政府实施监督、市场提供服务’的招投标运作模式”,厦门市招投标办公室主任陈锦良对《建造师》说。
厦门市所采取的各种招投标制度的创新,有效地遏制了工程承发包环节腐败现象的发生,并产生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自2003年4月至2005年12月,厦门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各类建设工程共招标917项,工程预算总价为219.64亿元,招标最高控制总价为199.49亿元,总中标价为175.59亿元,总中标价与工程预算总价相比平均降低工程造价20.01%,总中标价与招标最高控制总价相比平均降低工程造价11.98%.按同比口径测算,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工程造价降幅比原先综合评标法约多出10个百分点。
四个关键环节下的“最低价”
2003年,厦门在全国率先推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制度。
“最低价中标是国际上通常采用的工程招投标评标方法,”陈锦良对记者说,“但是该办法在我国到现在都未能被广泛采用,主要原因是现阶段市场发育不够成熟,要使该办法在实际运用中凸现其先进性和优越性并取得良好效果,还需要做许多配套工作。”
针对最低价中标模式中“如何科学评定投标价格的合理性;如何有效防止投标人盲目低价抢标,中标后再巧立名目变相提高工程造价;如何有效防止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如何引导企业理性投标、诚信履约”等等难题,厦门市积极探索相应对策和完善的配套制度,紧紧围绕“低价中标——风险包干——标后监管——市场清出”四个关键环节贯彻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评标模式。
建立投标成本界定办法。厦门首先从理论上明确了成本的概念,并按照成本参与竞争的程度,将成本分为不可竞争成本和可竞争成本。其中,不可竞争成本的费用包括劳保费、建筑税金、法定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可竞争成本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利润、管理费等,并规定不可竞争成本的费用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价,可竞争成本的费用可以在不低于企业成本的基础上自主竞价。厦门市招标办对各项可竞争成本费用分别设计了一条控制其投标单价与市场平均行情价的相对百分比线来做为标准,以衡量企业可竞争成本费用的各要素单价报价是否合理。
实行投标承包风险包干制。厦门市招标办要求招标人在招标阶段综合考虑到工程量及工程预算价编制误差、地质勘察结果与实际地质条件误差、材料市场价差以及其他施工中必要而招标文件却未能包含的各种措施费用等风险因素,在编制工程预算价时,增加一定幅度的风险金并计入工程预算价发标。投标人必须根据各自实力、施工经验以及对现场周边环境的考察,结合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和市场行情的判断进行综合报价,综合报价必须体现风险包干费用。投标人一旦中标,即按中标价签订合同,对风险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不得追加合同价款。
加强工程标后监管措施。厦门专门制定了《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后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建设、监理单位必须加强低价中标项目的现场监控,建立严格的现场验收和签证制度,认真把好签证审核确认关,保证投标承包风险包干制度及合同的有效执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则采取项目监督人员检查、科室抽查、站领导巡查的方式,超常规、高频度地进行监督检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加强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跟踪检查。此外,建设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还联合聘请了一批建设工程特邀巡视员,不定期地对低价中标项目进行巡视。
执行责任追究和市场清出制度。厦门市积极探索建立行业自律惩戒和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作用。对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不认真履行投标承诺,在施工过程中擅自更改设计、扩大概算、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等违规行为,均记入档案。此外,对发生挂靠、转包、违法分包施工任务、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拒不履行投标承诺的施工单位,责令其限期清场退出。
“在实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以来,逐步在控制投资成本、促进企业结构优化、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机制、遏制腐败现象等方面显现出了积极的作用。”陈锦良对《建造师》说。
“背靠背”截堵“围串”信息源2004年上半年,厦门出现了因为某投标公司拒绝卖标而被企图围标的公司阻止参加开标会,进而演变成打架斗殴的恶性事件。厦门市招标办专门组织了专案组,并联合公安局等部门进行查处。之后招标办就开始从源头上和机制上研究防止围串标发生的根本解决办法。
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和调查研究之后发现,国内很多地区针对目前招投标市场上出现的大量围串标现象所采取的办法,大多数治标不治本。“围串标的根源在于投标人提前获知了各投标企业的信息,所以堵上投标的信息源是关键。”
2004年10月,厦门市招标办成功推出“背靠背”的投标模式。事实证明确实对围串标起到了显著的遏制作用。
所谓“背靠背”,就是采取各种办法,让投标人之间相互信息不通,想围串却没有围串对象。所以“背靠背”的核心就是避免一切让投标单位可能“碰头”、“通风”的机会。为此厦门市招标办采取了取消投标报名、不限制投标人数量、将“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不集中答疑和勘踏现场等措施。
厦门市招标单位以前在发售标书时都需要凭介绍信和身份证,现在卖标书时不记名,不用任何证件,这样任何人都不知道标书到底都卖给了哪些公司,在第一个环节上堵住了投标信息源。
其次,不限制投标人数量。以前厦门采取的是通过摇签的方式来确定报名中的若干家为投标公司,这种方式也极易造成“跑风”现象。现在所有的企业都可参与投标,在开标现场经初评,选择5家报价最低的公司,对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没有不合理情况出现的,就选价格最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
另外,取消了集中答疑和集中勘踏现场。这也是避免投标人相互见面认识,从而出现围串标现象。厦门市规定招标人在网上统一开设“答疑专栏”,实行在网上答疑的办法。而现场勘踏方面,投标人在标书上就把施工地点和方位标注明确,由施工企业自行单独勘踏。
采取“背靠背”的投标模式之后,招投标项目从发售招标文件、投标答疑、踏勘现场直至开标前,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始终处于完全保密状态,从机制上堵住了围串标的“信息源”,从源头上铲除了围串标生存的土壤。
来源: 《建筑中文网》.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612/59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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