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工程造价管理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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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在意大利,国家公共事务建设部负责全国公共建筑建设、市政建设和土地使用等管理工作。 在每个地区都有公共事务管理局,负责本地区公共工程、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罗马市公共事务管理局共有职员600人,设7个部门,负责罗马市的规划、设计、合同、公共设施 (供热、给排水等)的施工;负责市政设施、教育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城市景点的维护管理;负责公共工程建设资金的执行检查、公共工程质量认证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在意大利,国家公共事务建设部负责全国公共建筑建设、市政建设和土地使用等管理工作。 在每个地区都有公共事务管理局,负责本地区公共工程、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罗马市公共事务管理局共有职员600人,设7个部门,负责罗马市的规划、设计、合同、公共设施 (供热、给排水等)的施工;负责市政设施、教育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城市景点的维护管理;负责公共工程建设资金的执行检查、公共工程质量认证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参考《建筑中文网》)
一、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在意大利,公共工程是属于国家的。公共工程包括城市道路网、基础设施、马路市场、学校、政府办公楼、低收入者住宅、博物馆、历史景点等,这些工程要由国家来投资建设。除此之外,包括银行、商店等设施都是私人投资建设的。测量师受雇于政府或个人为其工程进行造价管理。
公共工程管理委员会,受地方政府委托,负责当地公共工程的建设工作,其中包括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工作性质类似于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站,是由中央财政拨款的独立机构,但不是政府机构。委员会设三个职能部门:技术服务中心、检查中心、公共工程观察中心。其中,技术服务中心的工作主要是为公共工程提供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技术服务。检查中心是该委员会在人力、物力方面投入最多的工作,主要是对公共工程投资执行情况、建设标准、工程造价、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安全施工等方面进行检查,对违法的单位给予处理。在意大利,施工企业在公共建筑施工中,向公共工程观察中心设置的专门场所提供工料消耗、材料价格 、人工工资、分部分项工程价格、工期等数据是必须的义务。观察中心根据这些反馈的信息,对各类型、各级别的工程,按照建设标准、建设时间、建造地区的不同,分别整理,专项比较,在考虑原材料价格因素的同时,形成资料,得出结论。并就单项工程造价的高低、工效比,经过统计、比较,向政府提出报告。其目的一是掌握在建工程的情况;二是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同类型工程造价建立数据库,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决策和参考意见。而这样一个数据库的建立和公布,就成为本地区一个时期内,代表政府发布的计价依据,供全社会参考使用 .
二、测量师协会
测量师协会(Consiglio Nazionale[CM)] Geometri简称CNG)在欧洲各国的管理模式和工作内容基本是一致的。意大利设有国家协会和地方协会,共有会员8万6千名。在地方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地方协会委员会委员,国家委员是在地方委员的基础上,每三年选举一次而产生的。委员会的工作主要是制定章程,并约束和规范其会员按照章程办事。在协会一些关系全国性的问题上,都要由国家测量师协会委员会做出指导性或指令性决定。 测量师的考核和准入制度非常严格。必须是完成三年测量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课教育后,然后选择二年继续上学或五年工作实践,经过考试合格者,可以取得测量师的资格。取得资格者,一般每个人只选择其中一种工作,如土地测量、工料测量、设计(按规定,五层以下的建筑可以由测量师设计,五层以上的建筑必须要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来设计)等。测量师资格不是终身制,目前采取的办法是年检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这两项制度都是强制性的,要对测量师进行诸如新材料、新技术、防水、安全等知识的再教育,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测量师是建设工程的经济师,是工程建设项目费用的咨询服务人员,他们提供从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研究直到工程竣工决算、维修各阶段、各方面的专业服务。政府的管理职能,通过测量师协会来实现,而CNG的工作成果和行为要受到公共事务部(局)的制约和规范。反过来,C NG的组织和个人有权监督政府管理部门的工作。独立执业的测量师事务所和专业测量师则通过对业主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来提高事务所和个人的执业声望。
三、新合同法的几个特点
在欧共体共同法的框架下,意大利出台了新的合同法。其最大特点是适用范围扩大了。在本行业,不论是公共企业还是私人企业,只要建设资金中有政府投资的公共资金,包括财团对公共工程的赞助和私人企业融资投入到公共设施者,均适用本法。
新合同法的主要特点:
1、设质量评估体系,代表政府对企业进行资金、技术、质量的评估 和登记。并对具体项目进行投资价值评估、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评估、环境保护评估,并对这些内容进行跟踪检查。规定施工企业有十亿意大利里拉(约50万美元)专项流动资金,才有资格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
2、针对意大利中小企业多(包括一人公司)的问题,规定可以组建集团公司承包项目。即几家中小公司联合共同承包一个项目。改变了过去单一队伍、单一技术、单独承包中存在的问题。
3、实行总承包的项目,部分工程可以分包,但必须经过公共事务管理部门的认可,并要求分包的工程量不能超过总量的30%.总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列出该项目具体分包商的名单、工程部位和工程量,报公共事务管理局备案。并随着工程进度,逐一将分包情况报上。
4、为了增加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本法强制要求设计公司、建筑公司等企业参加保险。此项作为企业参与招投标和承接任务的必须条件之一。
5、政府允许私人企业投资到公共工程建设和改造,私人企业收益和回报的办法是收费,由国家制定收费的标准和办法,由私人企业收取费用并进行工程管理和维护,收费年限最长30年。
四、几点体会
1、随着我国加入WTO的临近,我们的办事规则要逐步与国际接轨,要按照国际规则进行工作。我们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从定额管理过渡到造价管理,当务之急是要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形成一套全国通用的做法和规则,改变目前从一个省市到另一个省市施工,需要花大精力学习定额的局面。
2、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咨询服务业的发展,需要建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协会,以更好地发挥组织、联合和互补的优势,沟通政府管理部门与企业的关系,及时向政府管理部门反映本行业的要求和建议。
3、注册造价师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能过多,多则滥,多则乱。要根据一个地区基本建设 投资情况来决定数量的多少,实行总量控制,限定执业资格、资质的数量,使其达到一个基本的平衡,为建立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打下良好的基础。
来源: 《建筑中文网》.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0505/25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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