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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施工用电对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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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在住宅建筑施工中,现场用电的施工机械及机具有着较高的操作移动性,用电事故在安全施工中已占了主要比例,制订临时用电方案是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的有效途径。文章针对施工用电的安全,阐述了施工现场用电的现状,分析了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提出了制订安全用电的具体措施。
0 前言
住宅建筑在我国经济发展和民生居住的需求中快速发展。随着高新技术的建筑部品及材料出现,高科技的建筑施工机械与机具不断地应用在现场施工,对住宅建设质量起到了可靠保证。建筑施工机械与机具在使用过程中都得使用电能,都具有较强的移动性,但住宅建筑施工环境比较恶劣,基础设施与现场管理也存在着差异,构成的用电事故已占了住宅建筑施工安全的主要比例。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普遍状况,制订住宅建筑现场施工的临时用电方案,提出用电的具体措施,对提升住宅建筑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都会带来积极的效应。(参考《建筑中文网》)
1 施工现场用电现状
1.1 用电管理
施工现场未配备持有专业电工操作上岗证的作业人员,而是让略懂些用电知识的作业人员从事电工作业;无操作上岗证的电工作业时不按规范要求设置用电线路和自我保护措施。如穿拖鞋操作,甚至带电操作接线,造成用电事故隐患时有发生;临时用电未按规定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只是由用电作业人员凭经验自行设置;无完整规划,随意性强,未采取应有的安全用电防护措施;有的编制用电施工设计却没有负荷计算或线路图;有的用电施工设计和施工现场用电背离。
1.2 配电系统
配电系统未按“总配电箱( 或配电柜)- 分配电箱- 开关箱”形成三级配电的规定要求。如一台以上的用电的施工设备共用一个开关箱;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间距超标;用电的施工设备与操作控制开关箱的距离过远。
1.3 保护接零
保护零线引出不符合规范要求:重复接地点数量不足;未采用专门标识电线作保护零线;线径过小;保护零线未与用电设备外壳相连 。
1.4 线路敷设
用电的架空线路架设在脚手架上,或穿越脚手架引入施工现场;采用竹竿或者钢管作为电线杆;架空线路和灯具架设高度偏低;电缆线沿地面明设;电缆线外保护皮老化、破损,绝缘性差;采用四芯电缆线外加一根线代替五芯电缆线,构成线路绝缘等级下降与额定电流量不匹配。
1.5 电箱
电箱配置不规范:电箱内未设置隔离开关;自制木构造的电箱;电箱上无标识;电缆线从电箱箱体侧面、上顶面、后面或箱门随意进出;电器元件安装于木板上;电箱安装位置不合理。
1.6 漏电保护
用电系统设置应有二级以上的漏电保护措施:漏电保护器与用电设备的参数不匹配或动作失效;漏电保护器没有安装在靠电源断相开关的一侧。
2 制定临时用电方案
合理的制定施工临时用电方案是施工现场用电得到安全可靠的保证。合理的用电方案应包括:
(1 )确定施工现场的用电电源—施工现场总用电量的预算。
(2 )确定电力变压器容量和变电站位置。
(3 )供电线路的平面布置及导线截面的选择。
(4 )确定配电箱的数量和位置。
(5 )绘制施工现场临时时供电平面 图 。
(6 )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措施。
2.1 接地与接零保护
在施工现场中,应有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设置,中性线路必须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在 TN-S 接零保护系统中,应避免同时出现保护接零和接地两种情况。由于系统接地是保证用电系统的零电势状态,一般要求接地电阻≤ 3 Ω。保护接地的作用是当发生短路或漏电的工况时,才能起到保护用电系统和人身安全。低压系统保护接地是限制漏电的设备对地的电压,而高压系统的保护接地除了限制对地电压之外,在系统中具有保护装置动作的能力。保护接零的作用是借助接零线使设备与中线间能形成单相短路,使线路上的保护装置作出迅速反应动作 。
一般认为,保护接地适用于低压不接地的电网及采取其它安全措施的低压接地电网;保护接地也能用于高压不接地的电网,不接地的电网不必要采用保护接零。保护接地系统除相线外,只有保护接地线才能安全使用。保护接零系统除相线外,必须设置零线;在必要时,保护零线要与工作零线分开,而其它重要装置也应设置零线。
之外,在保护接零系统中,若个别设备接地而未接零的状态,并当其设备的相线也碰外壳时,则设备及所有接零设备的外壳有可能出现危险电压。尤其是在接地线或接零保护的两台设备距离较近时,若作业人员同时接触了两台设备,其接触电压可能达到 220V,对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直接危害。
2.2 配电箱安全
配电箱的材料选择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一般采用≧ 1.5mm 金属薄板制作。配电箱应有整体保护接地或接零的性能。配电箱的结构应附加能配置电器元件的安装板和箱门。配电箱的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板上,而后整体紧固在箱体内。安装板应配置专用保护接零和工作接零的端子板。配电箱中导线进出线口应在箱体底面,进出线应有防潮护套,分路成束布线,有必要时做成防水弯结构,整个箱体达到防雨、防尘且能加锁的规定。按规范要求,总配电箱内必须配置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等保护装置。当采用TNC-S 三相五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分别接专用接线端子板。
同时,在总配电箱内应将动力与照明用电分路设置,防范动力用电的电气故障而影响照明用电。二级分配电箱按规范要求应配置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及分路熔断器装置。对每台用电设备应设置 “一机、一闸、一箱、一保险”的专用开关箱。专用开关箱内也应配置隔离开关、熔断器及漏电保护器等装置。现场施工配置电箱时,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及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参数选择要合理,使其具有分级,分段的保护功能,尤其对保护零线在线路末端时要再次重复地接地。
2.3 线路敷设安全
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的敷设应是架空或埋地敷设。架空线路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固定用绑扎线应采用绝缘线。在室外架空布线时,电缆线的弧垂点与施工现场地面高度≥4 m,与机动车道距离≥6 m,与建筑物(含外脚手架)≥ 1 m。在室内布线时,电缆线离地面高度≥ 2.5 m,电缆线沿墙壁敷设时弧垂点离地高度≥ 2 m。当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布线时,木杆梢径≥ 140 mm。
电缆线路严禁穿越脚手架引人施工现场,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的方法。电缆埋地敷设埋深度≥ 0.7 m,当经过道路等受压易损的场所应加设护套管。当电缆垂直敷设上楼层时,不得与外脚手架相连接,充分利用施工现场的竖井或垂直孔洞。在电缆垂直敷设时,也可穿护套管沿外墙敷设,固定点每层不得少于一处。之外,布设接零保护系统的电缆线路时,必须采用三相五线电缆。
3 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措施制定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措施后,还要落实到日常施工,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以及施工现场的财产安全。具体措施包括: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各级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和操作的行为。
(2)加强对电气作业人员的管理。电气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上岗培训,待考试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作业。
(3)加强安全用电教育,增强现场施工人员电气安全知识,掌握触电事故的急救方法。
(4)建立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档案,建立数据信息库,应做到每天巡查,每周检查,每月维修,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
(5)使用施工机械与机具的电气设备应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其中,对机具类的设备,如电焊机、可移动及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强管理、维修、保养,使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6)用电电网在施工时,应按临时用电方案实施。若有变动应由设计人员签字认可,施工完毕后绘制电路图。
(7)架设临时电缆线应有专人管理,并经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签发审批单。同时,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作日常检查并记录在案,落实安全交底制度。
住宅建筑在我国经济发展和民生居住的需求中快速发展。随着高新技术的建筑部品及材料出现,高科技的建筑施工机械与机具不断地应用在现场施工,对住宅建设质量起到了可靠保证。建筑施工机械与机具在使用过程中都得使用电能,都具有较强的移动性,但住宅建筑施工环境比较恶劣,基础设施与现场管理也存在着差异,构成的用电事故已占了住宅建筑施工安全的主要比例。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普遍状况,制订住宅建筑现场施工的临时用电方案,提出用电的具体措施,对提升住宅建筑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都会带来积极的效应。(参考《建筑中文网》)
1 施工现场用电现状
1.1 用电管理
施工现场未配备持有专业电工操作上岗证的作业人员,而是让略懂些用电知识的作业人员从事电工作业;无操作上岗证的电工作业时不按规范要求设置用电线路和自我保护措施。如穿拖鞋操作,甚至带电操作接线,造成用电事故隐患时有发生;临时用电未按规定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只是由用电作业人员凭经验自行设置;无完整规划,随意性强,未采取应有的安全用电防护措施;有的编制用电施工设计却没有负荷计算或线路图;有的用电施工设计和施工现场用电背离。
1.2 配电系统
配电系统未按“总配电箱( 或配电柜)- 分配电箱- 开关箱”形成三级配电的规定要求。如一台以上的用电的施工设备共用一个开关箱;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间距超标;用电的施工设备与操作控制开关箱的距离过远。
1.3 保护接零
保护零线引出不符合规范要求:重复接地点数量不足;未采用专门标识电线作保护零线;线径过小;保护零线未与用电设备外壳相连 。
1.4 线路敷设
用电的架空线路架设在脚手架上,或穿越脚手架引入施工现场;采用竹竿或者钢管作为电线杆;架空线路和灯具架设高度偏低;电缆线沿地面明设;电缆线外保护皮老化、破损,绝缘性差;采用四芯电缆线外加一根线代替五芯电缆线,构成线路绝缘等级下降与额定电流量不匹配。
1.5 电箱
电箱配置不规范:电箱内未设置隔离开关;自制木构造的电箱;电箱上无标识;电缆线从电箱箱体侧面、上顶面、后面或箱门随意进出;电器元件安装于木板上;电箱安装位置不合理。
1.6 漏电保护
用电系统设置应有二级以上的漏电保护措施:漏电保护器与用电设备的参数不匹配或动作失效;漏电保护器没有安装在靠电源断相开关的一侧。
2 制定临时用电方案
合理的制定施工临时用电方案是施工现场用电得到安全可靠的保证。合理的用电方案应包括:
(1 )确定施工现场的用电电源—施工现场总用电量的预算。
(2 )确定电力变压器容量和变电站位置。
(3 )供电线路的平面布置及导线截面的选择。
(4 )确定配电箱的数量和位置。
(5 )绘制施工现场临时时供电平面 图 。
(6 )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措施。
2.1 接地与接零保护
在施工现场中,应有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设置,中性线路必须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在 TN-S 接零保护系统中,应避免同时出现保护接零和接地两种情况。由于系统接地是保证用电系统的零电势状态,一般要求接地电阻≤ 3 Ω。保护接地的作用是当发生短路或漏电的工况时,才能起到保护用电系统和人身安全。低压系统保护接地是限制漏电的设备对地的电压,而高压系统的保护接地除了限制对地电压之外,在系统中具有保护装置动作的能力。保护接零的作用是借助接零线使设备与中线间能形成单相短路,使线路上的保护装置作出迅速反应动作 。
一般认为,保护接地适用于低压不接地的电网及采取其它安全措施的低压接地电网;保护接地也能用于高压不接地的电网,不接地的电网不必要采用保护接零。保护接地系统除相线外,只有保护接地线才能安全使用。保护接零系统除相线外,必须设置零线;在必要时,保护零线要与工作零线分开,而其它重要装置也应设置零线。
之外,在保护接零系统中,若个别设备接地而未接零的状态,并当其设备的相线也碰外壳时,则设备及所有接零设备的外壳有可能出现危险电压。尤其是在接地线或接零保护的两台设备距离较近时,若作业人员同时接触了两台设备,其接触电压可能达到 220V,对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直接危害。
2.2 配电箱安全
配电箱的材料选择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一般采用≧ 1.5mm 金属薄板制作。配电箱应有整体保护接地或接零的性能。配电箱的结构应附加能配置电器元件的安装板和箱门。配电箱的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板上,而后整体紧固在箱体内。安装板应配置专用保护接零和工作接零的端子板。配电箱中导线进出线口应在箱体底面,进出线应有防潮护套,分路成束布线,有必要时做成防水弯结构,整个箱体达到防雨、防尘且能加锁的规定。按规范要求,总配电箱内必须配置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等保护装置。当采用TNC-S 三相五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分别接专用接线端子板。
同时,在总配电箱内应将动力与照明用电分路设置,防范动力用电的电气故障而影响照明用电。二级分配电箱按规范要求应配置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及分路熔断器装置。对每台用电设备应设置 “一机、一闸、一箱、一保险”的专用开关箱。专用开关箱内也应配置隔离开关、熔断器及漏电保护器等装置。现场施工配置电箱时,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及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参数选择要合理,使其具有分级,分段的保护功能,尤其对保护零线在线路末端时要再次重复地接地。
2.3 线路敷设安全
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的敷设应是架空或埋地敷设。架空线路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固定用绑扎线应采用绝缘线。在室外架空布线时,电缆线的弧垂点与施工现场地面高度≥4 m,与机动车道距离≥6 m,与建筑物(含外脚手架)≥ 1 m。在室内布线时,电缆线离地面高度≥ 2.5 m,电缆线沿墙壁敷设时弧垂点离地高度≥ 2 m。当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布线时,木杆梢径≥ 140 mm。
电缆线路严禁穿越脚手架引人施工现场,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的方法。电缆埋地敷设埋深度≥ 0.7 m,当经过道路等受压易损的场所应加设护套管。当电缆垂直敷设上楼层时,不得与外脚手架相连接,充分利用施工现场的竖井或垂直孔洞。在电缆垂直敷设时,也可穿护套管沿外墙敷设,固定点每层不得少于一处。之外,布设接零保护系统的电缆线路时,必须采用三相五线电缆。
3 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措施制定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措施后,还要落实到日常施工,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以及施工现场的财产安全。具体措施包括: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各级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和操作的行为。
(2)加强对电气作业人员的管理。电气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上岗培训,待考试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作业。
(3)加强安全用电教育,增强现场施工人员电气安全知识,掌握触电事故的急救方法。
(4)建立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档案,建立数据信息库,应做到每天巡查,每周检查,每月维修,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
(5)使用施工机械与机具的电气设备应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其中,对机具类的设备,如电焊机、可移动及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强管理、维修、保养,使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6)用电电网在施工时,应按临时用电方案实施。若有变动应由设计人员签字认可,施工完毕后绘制电路图。
(7)架设临时电缆线应有专人管理,并经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签发审批单。同时,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作日常检查并记录在案,落实安全交底制度。
原文网址:http://www.pipcn.com/research/201011/143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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